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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委决定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王连山同志先进事迹

为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日前,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王连山同志先进事迹。

王连山,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河北省唐县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2月25日,在工作途中突发心脏疾病去世,年仅48岁。生前系蓟州区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副主任。参加工作30年来,王连山同志从一名消防战士到政法干警,再到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战斗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王连山同志是纪检监察战线优秀的党员干部代表,他始终牢记初心使命、知行合一,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顽强拼搏的工作精神,用生命诠释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与担当。

学习王连山同志旗帜鲜明、对党忠诚。1995年王连山同志从部队转业到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代表新入职检察干警发言时说:“从今天起,我就是一名人民检察官,我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做违背良心的事,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决不亵渎人民检察官这个神圣的称谓。”20余年不忘初心,他始终把入检誓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勉励自己忠诚为民,恪守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和他一起办过案子的同志都说,王连山同志立场坚定、爱憎分明、嫉恶如仇,他最听不得那些不讲党性、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辞观点,“眼里不揉沙子”。

学习王连山同志本领高强、能打胜仗。长期身处反腐肃贪第一线,他总能在查办案件的关键时刻发挥“一剑封喉”的作用;转战纪检监察战线,他刻苦学习、手不释卷,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逐条逐句理解掌握党章、党规。王连山同志参与查办了众多大案要案,特别是在转隶后,查处蓟州区留置第一案中,他发挥自身优势,前后共谈话12人次、讯问31人次、询问27人次,仅用两周时间,促使被留置对象不仅如实交代了贪污1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受贿10多万元的犯罪问题,45天就完成了第一例留置案件全部审查调查工作。

学习王连山同志勤奋敬业、敢于担当。同事们评价“他干起工作来,有一股韧劲,案子不突破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在查办一起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时,为了找到犯罪证据,王连山同志奔波于河北沧州、唐山、承德和山西运城、山东烟台等地20余次,行程1万余公里,解决了案件审查调查中一个接一个的难题。在查办过的一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案件的关键证人是一名个体经营者,没有固定居住和营业场所,王连山同志带人四处打听,去农贸市场蹲守,顾不上吃、顾不上喝,终于找到此人,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王连山同志一身正气、作风优良。多年工作在正风反腐的最前沿,他时刻保持清醒,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始终忠诚地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始终坚持铁面无私,自觉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家人。他常说:“干咱们这个工作,不得罪人不可能,要想把工作做好,自己必须干净,人情再重重不过党纪国法。”在办案中几次面对老领导、老同事、老战友的说情,甚至是人身威胁,他从未犹豫彷徨、动摇退缩,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市纪委监委号召,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向王连山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对党忠诚、能打胜仗、敢于担当、一身正气的精神品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视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激发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奋斗精神,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