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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委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精神

天津市纪委监委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精神

严格贯彻执行《规则》《规定》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日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培训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规则》《规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的制度、立的规矩,为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制度遵循,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严之又严、行使权力慎之又慎的要求,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将进一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规则》《规定》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两大基本的制度规范,也是我们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是基础性的规范,重大意义不言而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法规制度运用,解决存在问题,以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扎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细致深入的学习,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将《规则》《规定》纳入全员培训课程,深入主动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分管领导、室主任带头,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都要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研讨交流,让新部署新要求成为熟练掌握执纪执法的应知应会内容,让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学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同时,要发挥培训班参训学员“种子”教员作用,开展宣讲辅导,掀起学习高潮,做到全面覆盖。要按照符合保密规定的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推动党委履行好监督纪委监委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要及时制定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对照《规则》《规定》,结合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改完善现有的制度规定,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程序,真正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做到步调一致,标准统一,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有章可循的制度规定。要以《规则》《规定》为标杆,加强自我反思、自我检查,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和纪法素质,扎实履行好各自职能,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

三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则》《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压实责任,提高执行力,把执行制度化作行动、化为习惯、形成自觉。同时,将《规则》《规定》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查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对的、不合时宜的要坚决纠正,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要求落实。加大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权力规范和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