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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制定工作办法 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近日,市体育局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共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办法》规定,党委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市体育局有关处室及部门承担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与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衔接,切实树立“一盘棋”思想,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的强大工作合力,把正风反腐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办法》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反腐工作相关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党委及所属单位和部门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体育系统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回函;约谈市体育局党委管理干部;针对存在问题向市体育局党委或所属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实现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发力精准。

《办法》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指导检查。梳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委巡察办、机关纪委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即监督指导巡察办工作,对机关纪委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解决职责不清、业务不熟等现象,通过监督指导培训切实提高市体育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履责能力,不断提高正风反腐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打造市体育局系统清正廉洁的政治氛围。(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