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风采 > 正文

蓟州区:出台实施办法 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近日,蓟州区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天津市蓟州区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的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正风反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善党领导正风反腐工作体制机制,加快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形成合力。

会议强调,要实现基层监察工作全覆盖,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和社区延伸拓展。要细化明确开展工作的具体内容,完善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置,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要强化特设监察员的培训工作,明确各监察员责任职责和使命担当,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办落实。

会议要求,监察部门要做好高层设置,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重要职责,要强化管理,突出政治监督,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做好监察员选拔工作,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蓟州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