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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让监察建议书发挥“再监督”效能

“我委在审查调查津南区八里台镇政府副镇长王全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局在工作中存在审批就业帮扶基地流于形式、审批把关不严,企业申报岗位补贴未按相关文件执行,岗前培训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按照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我委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请你局接到监察建议后及时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于三十日内将相关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函告我委。”

近日,津南区纪委监委向本区某局送达了监察建议书,直指该单位在就业帮扶和培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利用监察建议书发挥“再监督”效能的一个具体案例。

津南区监委成立以来,严格遵照监察法履行职责,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遵循“谁办理,谁提出”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截止目前,共下达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监察建议8条。

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将平时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查办案件后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体研讨,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帮助有关单位找到“病灶”、查明“病因”,为基层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负面清单,并针对性提出纠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约和监督权力制度等建议。如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违反行政纪律的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下达对其的政务处分建议,督促基层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案件查办中发现有关单位、部门存在内部财务管理漏洞,提出自查和追回违规款项等建议。

该区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的原则,各办案部门对每份监察建议书进行全程督办,同时将监察建议书同步送达有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督进度、督整改、督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形成“三位一体”的共同监督模式。实行留痕管理,重点针对建议书执行情况、限时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以电话跟踪、定期反馈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全面进行整改,确保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根据整改落实反馈情况,对被建议单位进行回访和抽查核实,层层传导压力,避免走过场、打折扣,使基层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区监委提出的问题非常关键也非常及时,提出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一定针对这些问题开展全面深入自查,不能让此类问题再发生了。”某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收到监察建议书时说道。目前,6份监察建议书都得到了有关单位的积极反馈,每条监察建议也得到了有效落实。(津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