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 市纪委监委派驻 > 正文

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学深悟透新修订《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摘要:日前,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日前,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专题培训学习新修订《条例》

驻委纪检监察组强调学习深度、突出学习目的、注重成果转换,组织全组同志进行专题培训,对《条例》修订背景、政治属性、增加内容、问题导向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学习,对照自身不足,立行立改不放松。

驻委纪检监察组就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整改以及后续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要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严谨工作作风,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敢于监督、敢于较真碰硬,绝不能出现执纪者违纪违法,监督执纪问责绝对不能出现“宽松软”问题;组长作为组内干部监督第一责任人,组内同志之间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要做到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加大“三转”督查力度,确保“三转”不反弹。

下一步,驻委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把新修订《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标尺和武器,明确职责定位,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范围,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同时深入落实市交通运输系统“三转”工作,加大“三转”督查力度,对委属单位开展不定期和一对一督查,检查“三转”是否真正到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是否到位,兼职干部是否到位,在防止“三转”反弹上下硬功夫。(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