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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外办纪检监察组:不断深化“三转”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责

近日,驻市外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天津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三转”,积极探索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

理顺监督关系,确保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健全党组、纪检监察组和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最新工作动态及工作部署,积极提出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找准监督途径,抓好日常监督。按照监察法规定的6类监察对象,在驻在部门全面摸排,弄清监察对象底数,确保监察全覆盖、无死角。突出对“关键少数”即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建立“两个清单”,利用廉政谈话、签订领导干部履责承诺书、制发廉政建议书和“一案双查”等方式,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紧盯“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行为坚决督促整改。

针对专题工作,抓好专项监督。对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风险点的再梳理再排查,抓住资金项目管理等重要事项,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开展专项调研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各职能部门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直属单位的权力运行情况,加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积极协助党组建章立制,堵塞风险漏洞,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着眼积极预防,抓好教育监督。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调研了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展、讲廉政党课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提醒和警示教育,如,会同市外办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一中院参观学习,以案示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驻市外办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