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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协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的推出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是当下的工作实际所必需的。”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市农业农村委有关职能部门协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驻在单位内控部门的专业优势,促进协同监督落到实处。

联席会议由驻委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审计)、组织干部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由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要事项可适时召开联席临时会议或专项专部门会议。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主要为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监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市农业农村委系统监督工作相关情况和总体形势;通报全系统和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部门在日常监督和内控监管责任落实方面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研究有关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的事宜;研究探讨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等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联席会各成员在开展日常监督和内控监管中,对发现属于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象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驻委纪检监察组;对驻委纪检监察组转办的调查处理问题线索,要及时向驻委纪检监察组反馈结果;对没有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移送和报告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