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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编印工作指南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这个首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正风肃纪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去年以来,共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52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6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次。

《运用“第一种形态”十一种方式工作指南(试行)》

为指导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准确领会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精髓要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在对以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借鉴相关单位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履职实际,以制度依据、概念解读、适用情形、实施主体、操作程序、典型案例和参考范例等7个模块为主要内容,编印《运用“第一种形态”十一种方式工作指南(试行)》,以引导市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学懂、弄通、会用、用好“第一种形态”,实现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戒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的目标。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把《工作指南》作为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