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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统筹处理“工防”关系 实现疫情防控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双战双胜”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始终立足职能定位,统筹处理“工防”关系,坚持疫情防控监督和落实落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全年纪检监察工作,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实化细化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区纪委三届八次全会部署,对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动员再推动,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实化细化8个方面62项重点任务,梳理任务清单,每一项任务都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规定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区纪委全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落地见效。

着力精准高效实施监督,制定2020年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在搞好结合上下功夫,统筹把握疫情监督和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基层监督的关系,结合阶段性特征,研究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从加强政治监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巩固深化作风监督、以严格监督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完善监督工作格局等五个方面,明确细化17项具体举措,对履行监督首责、第一职责进行部署安排,切实提升监督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

着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协作机制。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分工方案》,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提出7个方面46项具体要求,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举措具体、推进有序,为派驻机构改革有序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同时,研究制定《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关于建立派驻机构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按照“统筹管理、分组协作”原则,将21个派驻机构,划分设置为5个“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协作组”,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督合力,高效开展工作。

着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区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制定贯彻落实《规则》要求9条措施,结合滨海新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的工作实际,梳理出相对现行工作程序的22条新要求新变化,为进一步完善检举控告处理流程,打造检举控告工作闭环,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责任提供依据。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向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印发通知,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工作。

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突出问题,多措并举强化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全系统做好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申报工作,区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领导班子成员调研课题9项,向市纪委监委积极申报市级2020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印发市纪委监委30个调研参考课题,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大力推进法规制度专项检查。重点围绕35件重要党内法规制度以及4件法律法规,采取自查自纠、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法规制度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三是积极推动整改落实。认真部署做好2019年度市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分工要求,对区纪委监委牵头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梳理,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整改到位、清仓见底。(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