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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突出派驻监督实效 全力护航复学复课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的防疫物资同其他物品混放,这样既影响使用,也不便于管理,建议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求。”

“这个情况前期确实考虑不够周全,我们立即整改,组织安排防疫物资单独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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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红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同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反馈检查情况的一幕。

复学伊始,红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坚持“重点工作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思路,立足疫情防控有序可控、保障师生安全健康、教育教学平稳实施的总目标,组织开展对本区复学复课的专项检查,为实现疫情防控和复课开学“双战双赢”提供有效保障。

明确工作目标 压实主体责任

教育系统任务重、节点多、涉及面广,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学段实际,始终坚持紧跟疫情防控形势任务变化,及时调整监督重点。通过采用参加区教育局党委会、同一把手、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日常沟通提醒、对基层单位负责人不定期调研谈话的方式,对工作重点进行提示提醒,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督促深刻认识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决防止麻痹厌战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紧扣宣传、排查、预防、管控、应急等各环节,对照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学习传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人员及后勤保障及时到位。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检查中个别单位保卫人员意识不足、食堂就餐位间距不够、学生排队进校测温点间隔过短、手持测温枪电池配备不足等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反馈,督促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创新工作机制 统筹监督力量

为确保监督检查见底到位,采用“5+1”监督检查方式,综合统筹监督检查队伍,一体推进区教育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落实。“5”是指以区教育局班子成员任组长的5个督导检查组。每组按照“一组长两专员”(即每组3人,设1名组长、1名防疫指导员,1名教学指导员)配备,负责指导和检查各自负责学校的防控和教育教学准备工作。各组教学指导员任联络员,负责组内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传达工作。“1”是指以派驻纪检监察组,采用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协助教育局党委下发《关于加强学生返校复课开学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日常监督的通知》,提出由教育局监督科牵头,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纪检干部力量,明确日常监督的方式和重点,定时报送《战时周报》,为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提供纪律保障。

为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采取在上学、午餐、放学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五一”假期期间,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区教育局党委对部分中学、小学、幼儿园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各基层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基层单位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

实地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落实

自复学复课以来,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过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实地调研、飞行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师生开学方案、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等防控措施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不符合开学条件的学校,根据整改情况再行督查核实,直至符合开学条件为止。同时,对前期已经抽查过的部分学校开展“回头看”,通过听取汇报、电话沟通、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核验,确保已将问题整改到位,以有效监督推动履职尽责。

“虽然天津市的应急响应级别已下调至三级,我们将继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始终做到将监督挺在前面,压实各级防疫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复课开学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到防疫强度不降低,防疫意识不松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红桥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