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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盯着问题促改促建 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建议你单位对徐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监督,严肃工作作风,督促认真履职尽责。同时,以张某案件为鉴,深刻剖析案发根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挖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是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针对团区委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向团区委发出的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也是对团区委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出的“红色预警”。

“后半篇”是“前半篇”成果的巩固和扩大,“前半篇”是“后半篇”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怎样既打赢反腐战斗,又搞好“战后重建”?载体在哪里,抓手又是什么?

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注重严格执行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前后衔接、一体推进、惩治结合”“施工图”精凿细刻,强力推动标本兼治。比如,区纪委监委组成8个监督检查组深入20个重点单位和部门开展“以案三促”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持续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到位。

以案促改,改是目的。针对制定整改措施“大而化之”“一副药想治百病”、没有层层传导压力、认为没必要整改、工作拖拖拉拉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在送达违纪违法案件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对案发单位量体裁衣,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教育不严、监督不力、制度空转等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

“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是我们进行精准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在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有关单位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限期落实整改、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的;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关党组织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或者予以诫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应由相关单位作出问责决定的,我们都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后,不一交了之,由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继续跟踪督办,避免‘后半篇’文章成为‘烂尾’项目,真正使查办案件成果转化为正风反腐、取信于民的实在效果。”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工委原书记陈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结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深入该街,及时移送该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并提出整改要求。该街道工委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案件反思剖析会,通报典型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宣读《忏悔书》和《廉政忠告书》,深入查找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93个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制定防控措施127项。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不走样、不落空,我们坚持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达目的不收兵。”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初步探索出一条警示教育、案件剖析、查找漏洞、整改问题、健全制度的以案促教促改促建之路。(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