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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为干事者撑腰

“经调查核实,反映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配餐公司负责人谋利等问题失实,现在会上予以澄清……”近日,红桥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在局党委会上对关于张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自《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程(试行)》实施以来,红桥区纪委监委结合区情实际,在全区范围内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监督环境。

“问题调查清楚了,就应该还干部一个清白!”红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同志介绍,为推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落实到位,信访室围绕“提出、启动、澄清、回访”四个步骤,制定工作制度,细化具体要求,做好责任分解,并绘制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图,将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等承办部门的工作进行直观呈现。同时,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拟办单》等8张文书模板,在专题工作会议上进行下发讲解,确保规范化、法治化的理念体现在全流程和各环节。

“感谢组织帮我澄清,当初被举报心情很糟糕,觉得挺委屈,现在能恢复清白,不仅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也更加坚定了我担当实干的决心和信心。今后我要心怀感恩,把工作干得更好!”张某某在回访过程中说道。

为放大工作效果,积极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红桥区纪委监委加大对干部的回访力度,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现场沟通交流的方式,了解其工作表现、心理变化等,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鼓励干部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始终。要坚持回访教育和澄清保护党员干部两手抓,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信心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红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红桥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