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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为精准扶贫层层传导压力精准监督

为保证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的落地见效,切实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天津市红桥区着力发挥基层党委、监督管理部门和纪委执纪问责的三级监督网络联动和压力传导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在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各街道召开专题培训,要求全区10个街道、120个社区和271名从事社会救助的工作人员针对整治内容,围绕救助程序审批审核、救助范围标准和资金物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明确自查时限,形成自查报告报区纪委备案。

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专业监管。区扶贫救助部门在各街道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每月对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全面公开透明。定期对受理主体、规范审批流程、规范操作方式、规范核查范围、规范资金发放、规范动态管理等六方面进行抽查。发挥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扶贫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抽调骨干力量,开展重点审核。

进行滚动检查,深挖细查问题。牢固树立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查、仔细找,实施“一复查、两督查、三个不放过”的滚动检查。“一复查”,即扶贫救助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在前期自查基础上深入开展复查。“两督查”,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街自查复查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区纪委组织派驻纪检组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查找不彻底、执纪不严格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不放过、履行职责不全面作为担当打折扣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