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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例会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适应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新要求,日前,河东区纪委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例会制度》。

《例会制度》明确了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为组织召开会议的主体部门,各基层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为参会主体;规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内容主要包括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问题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等事项。

《例会制度》的实施,将提升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研究、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能力,有效推动“四风”问题治理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