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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2家单位被集中约谈

近日,天津市红桥区纪委区监委对12家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这是红桥区首次用集体约谈的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此次排名,是在综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及述责述廉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得出的。2017年底,由区级领导带队,利用一周多的时间对全区所有处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总体分差呈现阶梯状排序,有的单位分数甚至出现“断崖式”现象。在主体责任考核过程中,该区述责述廉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专题开展处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责述廉工作,对全区71个处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民主测评。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及述责述廉工作结束后,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结果运用,给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醒加压,督促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次集中约谈就是结果运用的一种方式。

区纪委3位副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组、派驻建委纪检组、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及12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约谈。(红桥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