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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带头移风易俗 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报告制度

近日,蓟州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规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进行规范。

《规定》指出,纪检监察干部操办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等事宜,要如实填报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范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明确“六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铺张浪费,宴请标准不准明显超过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不准分批次或多地点,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不准用公款、公车或占用其它公共资源;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举办低俗演艺,扰民惊邻等;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准则的行为。

《规定》同时指出,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或故意逃避监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规定》下发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规定》要求,严格履行报告程序,坚决执行“六个不准”,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廉洁自律,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蓟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