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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派驻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原标题:擦亮监督探头 发挥前哨作用 西青区派驻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抓好落实,于去年5月份成立了区纪委派驻机构,实现了对全区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

一年来,区纪委派驻机构注重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校准监督探头,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权威和优势,助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抓好顶层设计,实现派驻监督全面覆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为成员的派驻机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确定派驻机构设置、编制来源、人员选配等问题,为派驻机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明确职责定位。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天津市西青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区纪委向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工作方案》,明确派驻机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等内容,为派驻工作开展提供基本遵循。三是科学设置机构。实行单独派驻和联合派驻相结合,设置驻区委办、政府办、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5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其中单独派驻1个(驻卫计委)、综合派驻4个,5名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担任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成员。四是选优配强干部。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任免办法(试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并且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为派驻机构选配一批能力素质过硬的干部,为派驻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五是搞好工作推动。召开派驻机构与派驻监督单位座谈会、全区派驻工作会议,对派驻工作进行部署启动;每月召开派驻监督工作例会,及时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明确用力方向,推进派驻工作有序进行。

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一是抓实主体责任。推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层层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各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各驻在部门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进行督导推动;组织驻在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向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及时反馈单位党委(党组)。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经常性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同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分析驻在部门“树木”“森林”状况,动态把握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建立驻在部门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报备暂行办法,做好对驻在部门拟提任科级干部以及职级晋升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驻在部门沟通研究,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建议,督促驻在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一年来,共开展调研走访530余次,参加驻在部门重要会议544次,提出意见建议430条,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637份,回复廉政意见473条,谈心谈话492人次。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肃清黄兴国、周家彪恶劣影响,扶贫助困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公款购买消费白酒和违规吃喝问题治理,两节期间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四是搞好廉政教育。组织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驻在部门17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为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15次,对57名驻在部门新任职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五是加强执纪审查。制定印发《派驻监督信访举报工作指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共核查问题线索53件,办结39件。

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派驻监督能力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派驻纪检组参加列席驻在部门重要会议制度(试行)》《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科级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试行)》等制度,形成西青区派驻工作制度汇编,对派驻监督日常工作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使派驻监督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统一管理,明确纪检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全部在区纪委机关;加强日常教育,成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打造坚强堡垒,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抓好能力培训,集中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抽调部分派驻干部到纪检监察室、巡察组以干代训,优先选派参加市纪委和区内组织的各类培训,促进派驻干部素质快速提升。三是健全内控机制。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工作例会、业务学习、工作日志、执纪安全、保密工作、考勤、档案管理等内控机制,规范派驻机构内部管理,保障派驻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派驻监督全面实施一年来,各驻在部门积极适应监督工作新常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监督双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一个目标,双轮驱动,双向发力,同频共振,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出现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推动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各派驻机构坚持把讲政治放在派驻监督工作首位,紧扣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

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提到新高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一年的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驻在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建意识、从严治党意识、党风廉政意识,增强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深度拓展,向广度延伸。

推动驻在部门党内监督形成新氛围。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这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相应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派驻机构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对标定靶、精准监督,做到监督到位而不越位、失位、错位,既注重原则性、又注重灵活性,既注重争取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又注重行使派驻监督的独立权主动权,两者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一年的派驻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推动驻在部门管理建设提到新水平。建立派驻机构,开展派驻监督,实际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派”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派”的优势在于直接受区纪委领导,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对区纪委负责;驻的优势在于经常深入驻在单位调研接触,开展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驻在部门整改。这就有效解决了一个锅里吃饭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自上而下监督的权威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一年的派驻监督,各驻在部门注重抓早抓小抓经常抓预防,注重夯实从严治党基础性工作,注重扎紧制度笼子,注重堵塞廉政风险漏洞,以前不规范的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以前不健全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驻在部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下一步,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区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履行好派驻监督工作职责,发挥好派驻监督利器作用,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通讯员 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