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正文

河北区:以作风之建促作风改进

河北区纪委监委于日前印发《中共河北区纪委河北区监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规定》)。

《实施规定》共分6部分,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在重申有关规定的同时,从调查研究、文风会风、新闻报道、出差管理、勤俭节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实施规定》明确,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调研实效,简化陪同接待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改进文风会风,简化会议程序,严禁层层重复开会,以会议落实会议。要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文件、信息、新闻报送规范和格式,切实改进文风。要精打细算严格“开销”管理,区纪委监委领导同志要带头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廉洁修身齐家。

“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实施规定》相关内容,自觉遵守,不搞变通。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对《实施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实施规定》落实到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河北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