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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东丽区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始终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线索不处置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落实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先后立案审查调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3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确保把真扶贫、扶真贫落到实处,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开展调查研究,精准发现问题。坚持重心下移,走村入户检查了解扶贫助困政策落实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扶贫资金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人群;围绕村居、街道和区民政部门在低保资格申报、审核、复核等履职关键环节,深挖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

整合工作力量,精准履行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贯穿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综合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措施,实现对全区扶贫领域所有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有效整合审查调查室、执纪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委工作力量,成立多个联合调查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加强内部衔接,精准把握政策。组织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协作配合,对扶贫领域疑难复杂违纪案件进行会商研判,统一定性量纪标准,准确把握案件相关规定条款适用。准确区分扶贫领域因工作失误和过失违纪与故意违纪违法的处理界限。

用好“两把尺子”,精准作出处置。严格依据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工作中出现庸懒散浮拖等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发挥警示纠偏作用;对严重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发挥挽救功能。

开展“一案双查”,精准追责问责。对因履职不力发生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既查处村队社区和街道失责失职等问题,又查处区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等问题。同时,对部分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强烈震慑。(东丽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