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 正文

滨海新区: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工作内控机制

2018年以来,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线索管理从严、措施使用从严、风险防范从严,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线索管理从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问题线索总台账和分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动态更新,每月汇总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与线索承办部门逐一对账、督办。监督检查部门结合联系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案件监督管理室定期组织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承办的具体部门,一案一指定、一次一授权。线索处置各环节均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留痕。

措施使用从严。在制度监管方面,制定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等制度,对“12+3”项措施使用作出规范,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措施使用台账,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汇总报告。在文书管理方面,编制7类154项程序性模板、16类73项调查措施类模板,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风险防范从严。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大对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机构等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力度和交流力度,调整使用干部29名,激发队伍活力,防止岗位风险。制定实施区纪委监委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案件情况报告登记备案规定等制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2018年,全区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近百件,处理33人。(滨海新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