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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市委巡视十一组对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以下简称华勘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华勘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决策中党委甘居从属补台地位”问题,修订《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工作规则》《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行政工作议事规则》《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局长办公会的决策程序,认真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事企分开’改革进展缓慢”问题,研究确定华勘局整体企业化改革方向,推动事企分开“两步走”的改革方案。并结合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着手加快推动改革进程。

关于党建工作缺失,抓基层党建和党员队伍管理不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普遍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足”问题,华勘局两级中心组再次专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中共天津市委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有关讲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有些属于安置性、兼职性岗位”问题,下达年度专项进人指标,择优为局队两级党委部门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分析工作中,专题研究选配更强更优干部出任党委书记。在事企分开改革过程中,探索“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模式。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双重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定《关于完善局驻冀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的意见》,建立与驻冀各地方党组织的工作沟通机制,明确双重管理的原则和局主管、属地协管的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驻冀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用人导向有偏差,将受处理的党员干部带病平调到关键岗位”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把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程序,确保中央和市委有关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对带病平调的党员干部进行岗位调整。解决2名副处级干部超职数配备问题。制定《进一步落实干部回避制度,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的实施意见》,建立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长效机制。

关于“两个责任”不严不实,管党治党落实不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廉政约谈和‘一岗双责’有部署无落实”问题,修订《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领导干部约谈实施办法》,局队两级党委针对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和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履责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大警示提醒并督促整改的力度。部署对局处两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实地检查,实行与年度述职考核考评挂钩,确保“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三转’滞后,监督执纪问责轻举轻放”问题,深化纪委“三转”,申请设立纪委专门机构,各队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初萌,会同党委对15人开展问责谈话,给予4名党员党纪处分,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9人,谈话提醒15人,对8起违纪案件进行通报。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四资一项目’违规问题多”问题,开展经营单位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应招不招、转包行为多发问题的专项整治,对招标工作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进行集体警示谈话。修订招标管理办法,建立招标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促进备用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强经营项目评审管理,加大未结算费用催收力度,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21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问责32人,其中,给予4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调整,诫勉谈话6人,警示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6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3人,批评教育9人。

下一步,华勘局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华勘发展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