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预算公开 > 正文

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留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188.4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22.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188.4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 22.8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 188.4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188.4 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 22.8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1.6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卫生健康支出 7.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天津市惩治与预防腐败教育基地2019年度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及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