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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监委组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导

摘要:近日,湖北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某市尽快解决办公用房等问题。

“请你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做好相关工作。”近日,湖北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某市尽快解决办公用房等问题。

各地的转隶人员是否到位?办公场所是否齐全?监委班子的组建情况怎么样?……连日来,湖北省纪委督导组深入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开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督导。

这是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市县两级如期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的举措之一。

为进一步加快进度,湖北省纪委印发了《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检查督办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集中督导的通知》,决定由省和市州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带队组成督导组,从2017年12月上旬至2018年1月上旬,分级对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监委组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导。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州及部分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办,实地了解监委办公场所准备、领导班子组建、内设机构设置、相关工作机制建设和检察机关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情况,现场研究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看望部分拟转隶的检察机关干部。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到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加强检查督导。

督导组强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地方党委和纪委及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把改革试点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当好“施工队长”;纪委书记要勇于担当重任,加强统筹协调,亲自化解难题。要确保改革试点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推进,经得起历史检验;确保监委挂牌前的“五个到位”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工作顺利开局。

目前,省纪委组成的10个督导组已分批到17个市州进行了第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所督导地方工作上的偏差,加强督促整改。各市州督导组已于12月8日前完成对所辖县(市、区)改革试点进展情况的全面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度滞后的,督导组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严格督办整改落实,确保各市州、县(市、区)人大会议召开前转隶人员融合到位并投入工作。(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