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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巡视巡察同步推进同步发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贵州省坚持巡视巡察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上下一盘棋,在上下联动机制上下功夫,将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同步化、重点一致化、标准同样化、成果同效化,形成了巡视巡察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发力的格局。

在工作部署上同步,促使巡视巡察同步推进。省委主要领导审定新一届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方案,层层传导抓好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压力,将省委巡视工作与市县巡察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安排。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听取市州巡察机构建立情况汇报。目前,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88个县(市、区)共成立巡察组446个,配备巡察专员或兼职干部2971人。

同一纵向、同一领域同步发力,发挥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最大效应。在十二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中明确规定,省委对某个领域或系统开展巡视时,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也要对相应的领域或系统开展巡察,确保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在工作内容和重点上保持联动,实现工作重点一致化。目前,省委正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第二轮巡视,省委巡视组对24个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镇所在县以及5个2016年扶贫工作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县进行巡视的同时,要求市、县巡察组同步对2760个深度贫困村及与扶贫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开展巡察,确保重点一致、进度同步。

部署上同步,重点工作一致,工作标准也一样。为确保巡视巡察的政治定位不变、政治方向不偏、政治效果不减,省委巡视办制定出台《贵州省政治巡视主要问题清单》《贵州省巡视脱贫攻坚主要问题清单》,为市、县深化政治巡察把脉定向。对市县巡察办、巡察组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用对省委巡视组的标准严格要求基层巡察干部,确保巡视巡察的尺子不变。同时,明确每个巡视组在市县开展巡视时,要对同地同时开展巡察的市县巡察组进行业务指导、经验传送。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标本兼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工作成果同效化。制定出台《贵州省委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巡视巡察期间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反馈等机制。与省纪委机关建立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大幅增强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力度。每轮对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必须参加,代表省委向被巡视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提要求,压责任,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每轮巡视梳理出的普遍性、倾向性和其他重要问题,原汁原味抄送分管省领导,督促其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同时,积极探索巡视巡察监督与大数据、派驻监督、民生监督等有机结合,扩大和巩固巡视巡察成果,实现成果信息共享。(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