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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优化干部选育用管 完善培养使用链条

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9-2021年)》,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这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培养使用链条,统筹推进干部选、育、用、管工作,提升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云南省纪委监委增强委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地(州、市)纪委监委之间干部流动,推动干部横向、纵向、内外交流使用,以期解决过去省里工作意图“下不去”、地方经验做法“上不来”,上级制定政策同下级执行落实之间脱节的问题。“基层是最大的课堂,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到基层工作,经历不同的岗位锻炼,不仅有助于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也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成才。”不久前,刚从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岗位调整为曲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的邵飞说。

建立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例如,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和扶贫工作联系点挂职锻炼;选拔基层优秀干部到省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选送年轻干部到信访、经济、扶贫、政法等单位(部门)学习;有计划安排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负责人轮岗交流,统筹推进系统内外干部之间的交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作为一名年初从检察院转隶至纪委的基层纪检干部,到省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是一次难能可贵的机会。我积极调整心态,尽快地融入新的工作环境,努力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在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学习的昭通市镇雄县纪检监察干部刘安杰说。

同时,在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更加注重向监督一线倾斜,云南省纪委监委近期提拔使用的干部约79%来自监督、审查等一线部门。普洱市景东县通过总体保持巩固稳定、局部微调充实的方式对纪检监察队伍进行优化,使综合干部能力情况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及时厘清了队伍里政治担当不足、政治意识弱化、不作为、慢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人才调整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宣传岗位到巡察岗位,这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激励与认可,我有决心也有信心在新的岗位做出新的成绩。”在宣教工作岗位上干了十年的普洱市景东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原部长,在担任县委第二巡察组长后对新岗位的工作满怀信心。

强化内部管理,严管就是厚爱,在落实自我监督上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防“灯下黑”。曲靖市沾益区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认真清理,对作风漂浮、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严肃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坚决防止“灯下黑”。(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