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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日常监督 严查文物工作中以权谋私

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委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组成督察调研组,赴黄山、宣城、芜湖等地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督察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案件督办、约谈提醒、座谈交流等方式,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推动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运用督导检查、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事后追责问责可以倒逼责任落实,关键是要督促责任地区、部门早发现早保护早制止。”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全省文物安全保护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省纪委监委加强“上下联动、室组联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对文物保护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等问题,严肃查纠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黄山市纪委监委印发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提示单,列出3个方面监督重点和8项具体监督内容,聚焦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履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职责的情况,持续强化压力传导。

为了发挥执纪执法震慑警示作用,安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文物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排查起底,及时受理处置涉及公职人员的信访举报,建立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查公职人员侵占、挪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在保护项目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对在文物工作中徇私枉法,对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压案不查、以罚代刑、包庇纵容,甚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对文化遗产领域中的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深挖彻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徐娇娇 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