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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启动对15个纪检监察机构的内部督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履行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以身作则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勇于自我革命、狠抓自身建设上走在前列作表率。”近日,在贵州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2021年度内部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近年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把强化自我监督、狠抓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从2018年起借鉴党委巡视工作机制开展系统内部督查,推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2021年是贵州省纪委监委开展内部督查工作四年规划和内部督查全覆盖收官之年,将对贵阳市纪委监委、省直机关和贵安新区2个纪检监察工委以及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个国有企业纪委开展内部督查。

为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提质增效,更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贵州省纪委监委要求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内部督查,及时把准内部督查新任务,突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督查。

制定2021年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方案、组建5个内部督查组、抽调34名干部参与本轮内部督查、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省纪委监委精心谋划部署,全方位做好进驻督查准备工作。

“要把握好党委和纪委、形式和内容、督和促的关系,始终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督查,不能大包大揽,更不能越俎代庖。”为规范有序开展内部督查工作,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重点围绕政治建设、履职尽责、纪律作风和班子建设“四个方面”,突出聚焦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开展内部督查。

“内部督查组是监督检查别人的,更要严守纪律规矩、执行各项制度。”在督查组奔赴督查一线前,内部督查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专门对开展内部督查期间的纪律规矩作出明确要求。

“2021年也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提前谋划思考,对四年来开展内部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把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形成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