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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监督首责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再次强调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作为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责部门,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着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提高监督质量。

找准切入点,坚决做好政治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作为监督检查室必须把联系地区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切入点,扎实做好政治监督。一是严肃执纪问责。坚持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对有关问题开展督导调查时,工作中紧紧抓住作风漂浮、责任虚化、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从政治纪律查起,发现问题坚决处理。二是注重整改治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普遍性问题即向有关联系地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责成相关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落实。除此之外,还将围绕风险防控、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等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中“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抓住重点,推动专项监督

以重点带动一般,是辩证唯物主义重要方法论。工作中我们把专项监督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严查快处中央巡视、省委巡视交办问题线索,认真细致开展了解核实工作;对联系地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充分发挥巡视整改的刚性约束力。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根据统一安排部署,多轮次对联系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督促所联系地区党委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所联系地区严肃查处“蝇贪”和“微腐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前不久,我们先后对两批50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督办,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移送司法2人。

突破难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实践证明,做好日常监督是监督检查工作的难点,也是关键。为此,我们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是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根据平时掌握的干部表现、廉政档案记录等,精准分类处置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有效防止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二是做实做细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前注重侧面了解,事后加强抽查检查,提高谈话比例,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一函(谈)了之。三是涵养政治生态。把政治生态情况列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握好“树木”“森林”关系,全面运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谈话提醒、专题调研、抽查核实、会议监督等手段,定期研判联系地区政治生态,找准找实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找好结合点,形成监督合力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作为监督检查部门,我们努力找好结合点,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沟通。注重加强与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在线索处置、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协作沟通,形成互动,力争破除信息“孤岛”,汇聚监督信息“河流”,增强监督效能。例如,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巡视前向巡视机构介绍被巡视地区有关情况,提出重点巡视对象等建议;对于巡视提出的整改问题全面进行跟踪,督促被巡视地区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二是健全机制。建立健全与巡视机构、派驻机构的问题协商、信息交流等机制,围绕重点人、重点事开展监督,打造无缝衔接、高效协作的工作平台,推动形成全联动、大协同的监督新格局。(山东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