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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被问责干部重新站起来

(原标题:纪法约束有硬度 批评教育有力度 组织关怀有温度——帮助被问责干部重新站起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一则干部任用公示引发广泛关注。关注的焦点,是2名曾被问责处理的干部重新得到任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责任”二字,用好问责利器,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压实责任是为了推动事业。问责不是“一问了之”,被问责干部也不应被“贴上标签”“打入冷宫”。在实践中,各地各部门坚持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对被问责干部及时“拉一把”,让知错改错、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有“干事舞台”。

变“有错”为“有为”,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营造容错纠错的用人环境,“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干部犯错后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错误要给予相应处理,改正了要给他机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问责不是最终目的,要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帮扶,通过帮助、提醒、鼓励,引导他们知错改错,重新振作起来。

“对于受到问责并已改正错误的干部,我们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通过严格考察之后,按照组织程序用起来,体现严管厚爱,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表示,该省在坚持给被问责干部重返“舞台”创造条件的同时,也给他们立规矩、定标准,促进被问责干部放下包袱,变“有错”为“有为”。

谈心解压转化帮扶,唤回干部精气神

2018年5月25日,湖北省罗田县组织全县扶贫领域130多名受到诫勉以上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追责问责谈心谈话会。会上,县委书记现场和这批干部“谈心”。

“当时召开这个会,就是为了鼓舞士气,让这些干部继续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去。”罗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探索解开受问责干部心结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受问责干部的回访教育和转化帮扶工作的同时,督促相关党组织加强动态跟踪教育管理,与回访对象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及时掌握受问责干部思想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阿勒泰地区建立乡镇党委主管、派出单位协管、组织部门总管的跟踪管理模式,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进行思想教育,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相结合,回炉锻造与培训教育相结合。北屯镇干部叶静参加培训后说:“面对面的谈心找原因,使我很快认清了自己的问题。我将转变工作作风,知耻而后勇,做一名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干部。”

防止“一问了之”,规范干部复出使用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对受问责干部的后续管理工作,天津市出台《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明确要求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思想引导和工作考核,促使其积极改正问题、努力做好工作。该市将受问责干部影响期内现实表现作为管理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认识深刻、整改到位、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重新合理使用。

“《办法》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一项制度创新。”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依照《办法》用好受问责干部,为有效防止“一问了之”“一棒打死”提供了制度保障。

“受问责干部影响期或处分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通过一定程序可以提拔任职,为受问责处理党员干部营造知错改错、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四川省遂宁市出台的《受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暂行办法》明确,影响期或处分期满的受问责党员干部重新任职,与其他干部同等对待。影响期或处分期满后,要进行全面考核,客观评价被问责处理党员干部对待错误、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干部受问责处理期间的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影响期或处分期满考核情况,成为重新安排职务的重要依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