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关注 > 正文

东丽区:同级监督有好“办法”才能有真“做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一直以来,同级监督尤其是“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破解。纪委要做好同级监督工作,敢于担当、直面问题很重要,但同级党委“一把手”的支持更是不可或缺。

“同级监督如何开展,纪委如何发挥对区委的监督职能?”这是东丽区委书记给区纪委布置的一道“难题”。区委主动接受监督的勇气,也让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

近日,东丽区纪委出台《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从源头上规范同级党委权力运行,让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有了“好办法”。

实施办法按照易操作、务实管用的原则,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4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级监督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内容,综合运用经常性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等方式。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提醒,并督促抓好整改,避免监督流于形式。

“过去我们常有种惯性思维‘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实施办法的出台就是聚焦‘破’与‘立’——‘破’就是要破除这种惯性思维,‘立’就是要立规矩,让制度配套。在今后工作中,全区各级纪委将主动担当作为,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责任意识,大胆开展监督工作。”东丽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东丽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