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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多措并举强化自我监督 严防“灯下黑”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河东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铁军为目标,从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严抓队伍自身建设。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修订完善区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优化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度体系,着力提升班子领导决策水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围绕问题线索处置、办案安全、执纪监督工作规则、走读式谈话等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着重对纪检监察工作新知识及容易忽视的“风险点”进行讲解、提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本领高强。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区纪委监委按照《党章》规定组建党总支,合理设置四个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以组织生活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相关制度,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助推全体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不断优化。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严格按照“九不准”“十严禁”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修订完善《河东区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健全执纪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细化公文运转、车辆管理等多项内部管理要求,着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内部运行机制,激励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河东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武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