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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执行“十严禁” 风清气正度佳节

2月5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要求,锲而不舍查纠“四风”,盯住隐形变异、花样翻新典型问题精准发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擦亮作风建设亮丽名片。

党的十九大后的首个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要求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天津市纪委《关于坚决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即日起,本网公布以下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网友对节日期间违反“十严禁”的相关行为与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22-12388

举报网站:https://tianjin.12388.gov.cn/

举报微信:“海河清风”微信公众号

举报邮箱:天津市河西区西园道6号  天津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300060)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欢迎您的参与和监督,让我们携手努力,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相关链接:“十严禁”纪律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抓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做到以下“十严禁”: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

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

在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同时,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