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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视整改情况概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市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6个区和6家市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扶贫助困专项巡视。2019年1月11日、12日,市委巡视组向各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近期,以上6个区和6家市级单位党组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概要公开如下。

滨海新区区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深入。

整改:一是针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新阶段扶贫助困工作不到位”问题,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在甘肃等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对脱贫攻坚提出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开展扶贫助困专题宣讲35场,专题培训基层帮扶干部130余名,区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50余次。二是针对“落实扶贫助困政策不精准甚至出现变异”问题,全面摸排全区139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对罗卜坨村负债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妥善解决其债务问题;排查持证困难户危房情况,重新评议孟家圈村危改户;清查规范21个街镇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海滨街、古林街长期沉淀未使用或挪用资金已上缴区财政。对古林街建国村茶树菇项目亏损、太平镇奶牛托养项目担保手续不全等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深入核查茶淀街宝田村存在的“以建设种植大棚为名,行个人建设农家院之实”问题,对不合规的“二代水上农家院”依法进行拆除。三是针对“对标中央、市委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要求有偏差”问题,暂停拨付或停止使用同仁县、尖扎县体检专项经费,重新制定经费使用方案。加快援助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截至4月底,援助资金使用率已达到98.03%。加快建设河南县宁木特镇卫生院搬迁项目和黄南州养老院项目,确保年内完工。引入3家企业入驻河南县有机畜牧业天津园区。

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助困工作抓得不紧、不实、不细。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没有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压力传导逐级衰减”问题,充分发挥区结对帮扶困难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领导小组的主体作用,分领域推进扶贫助困工作。明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调整充实各开发区对口帮扶机构。严格把关帮扶项目,推动开发小王庄镇东抛庄村肉驴养殖项目。深刻反思“注销5138户低保资格”问题,建立区、街镇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街镇社会救助疑难问题评审会议制度。二是针对“扶贫干部配而不选、选而不强,存在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问题,调查核实援派干部发挥作用情况,对有关援派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完善援派干部动态管理制度,与黄南州委组织部门积极对接,了解对援派干部的需求。三是针对“扶贫助困工作组织基础不牢,选任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关不严”问题,对违规违纪的2名村“一把手”作出处理。排查139个行政村村务公开情况,对东湾河村、西树深村村委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

整改:一是针对“区纪委监委统筹推动和有效运用各种监督资源有欠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发现扶贫助困领域问题不主动不及时”问题,制定纪检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的意见和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的实施细则,构建全覆盖监督格局。责令北塘街、古林街和茶淀街纪检监察工委,对受理的28件扶贫助困领域问题线索全部进行“回头看”,截至4月底已办结27件。二是针对“以案促改效果不彰”问题,拍摄警示教育片《亮剑“微腐败”》,组织各单位收看,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责令有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以案明纪。

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典型突出问题尚未根治。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扶贫助困专题巡察整改缺乏跟踪问效和问责机制,存在‘文字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建立台账式管理机制,量化巡察整改评价指标;开展专题巡察“回头看”,对31个扶贫助困领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二是针对“第一轮帮扶困难村扶贫项目协议中的资金风险问题,在新一轮项目中仍然存在”问题,出台困难村帮扶资金绩效考核和使用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将新一轮帮扶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三是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依然薄弱”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处理;加大在保人员复审力度,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武清区委

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打折扣,存在政治偏差。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对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清,政治责任扛不实”问题,区委常委会组织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和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区委常委会带头,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分别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举措。将坚决打好扶贫助困攻坚战作为2019年区委重点推动的21场攻坚战之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攻坚目标。二是针对“职能部门和街镇党组织重视不够,履职不力”问题,制定2019年村干部“头雁培训”计划,分批组织“一肩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教育培训。以镇街党(工)委为主,先后10次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帮扶工作的部署要求,参训干部1680人次。研究制定《结对帮扶困难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和帮扶工作方案》,组织3个工作组对22个街镇低收入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将61户低收入家庭纳入帮扶范围,已全部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方案。三是针对“抓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没有‘带着感情真扶贫’,推进产业帮扶不积极,帮扶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研究制定《武清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帮扶项目确定、督导推动、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考核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帮扶项目真见效。成立专项督导组对2017、2018年帮扶项目进行“回头看”,深入查纠整改。四是针对“帮扶困难村工作成效‘水分大’,验收工作走过场”问题,制定产业项目实施流程图,严格产业项目确定、施工、验收。成立三个检查组对第一轮106个村282个产业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建档立卷。对在项目验收中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实施美丽村庄建设工程中推动不力的6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五是针对“宣传扶贫工作虚报浮夸”问题,制定《武清区与受援地区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联络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审核机制。规范稿件报送采编审核,完善“清风武清”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问题:区委没有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扶贫助困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区党政‘一把手’对扶贫助困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不到位,没有开展深入调研”问题,强化区委对扶贫助困工作的统筹领导,调整完善全区扶贫助困工作领导架构,由区委书记任总指挥,区委副书记任副总指挥。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结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汇报制度,巡视以来已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每名区级领导同志确定一个困难村作为帮扶工作联系点,均已对接并开展走访调研。二是针对“扶贫助困工作压力传导递减,落实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研究制定《天津市武清区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武清区东西部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工作规则》《武清区2019年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结对帮扶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切实推动2019年帮扶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对存在问题的5家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问题:区纪委监委履行扶贫助困监督责任不尽责,没有把扶贫助困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当作自己的“责任田”,存在监督“盲区”。

整改:针对“推进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坚决,主动监督用力不足,监督执纪宽松软”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助困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举措。二是研究制定《武清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跟进监督制度机制》《武清区纪委监委关于对“七大战役”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对结对帮扶困难村、农村危房改造、残疾人两项补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全区29个街镇召开扶贫助困领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并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5起扶贫助困领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问题:扶贫助困领域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

整改:针对“区委没有下力量狠抓扶贫助困领域发现问题的整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驻村干部日常管理的通知》,完善驻村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集中巡查暗访,切实做到严抓严管。积极推进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

宝坻区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市委扶贫助困部署有落差。

整改:一是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重形式、轻效果,目标设置过高,落实有难度”问题,分别与甘肃省武山县、永登县重新确定帮扶内容,重点推进武山土豆产销合作项目,正在搭建销售渠道;强化对援建扶贫车间的有效管理,提高扶贫车间带贫率。目前,14个扶贫车间共带动贫困村18个,惠及贫困户126户。二是针对“对本地区困难村帮扶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不够精准,思想比较保守,内生动力不够强,摆脱发展困境招法不多”问题,突出产业帮扶,确立“区级统领、镇域统筹、镇村联动”的总体思路,策划推出镇统筹项目27个,建立项目推进机制,确保5月底前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组织全区230个困难村党组织书记和133名驻村工作组组长(第一书记),分批到浙江、河北、北京等地学习扶贫经验,打开脑袋上的“津门”。三是针对“执行现行扶贫助困政策标准不严格,存在违规享受低保、五保现象,农村危房改造应改未改和违规改造问题并存”问题,开展“精准救助百日会战”,完成应助未助、应销未销救助对象整改任务,建立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进全进”“应退则退”;对违规享受危改政策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共查处2户,问责3人;对新排查出的600户重点危改对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模式和改造计划,确保“一户不落”。四是针对“扶志扶智效果不明显,就业创业培训针对性不强,组织技能提升培训不到位”问题,广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惠民政策以及创业就业典型,激发农民群众自主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以困难村和困难户为重点,开展“点餐式”“订单式”培训,实行培训就业联动机制,提高培训的吸引力。目前,已完成58个困难村培训任务。

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实,组织推动不力。

整改:一是针对“抓扶贫助困工作部署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问题,完善出台《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思路及要点》,制定并实施“煤改清洁能源”专项计划,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二是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部分区属职能部门和街镇党委‘中梗阻’现象突出”问题,调整充实相关工作机构力量,建立扶贫助困工作季度分析会制度,定期调度、定期督查;组织有关区级领导同志围绕结对帮扶困难村、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等进行调研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推动扶贫助困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整改期间,共约谈街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7人次。

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层层递减,主动监督态势没有形成。

整改:一是针对“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监督执纪缺乏主动性”问题,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别包片,对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组织24个街镇纪(工)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已立案3起、结案2件,党纪处分2人。二是针对“追责问责不较真、不碰硬,问‘草帽’多,问‘官帽’少”问题,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重点问题,强化“一案双查”,加大对责任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问责力度。三是针对“扶贫助困领域问题线索处置进度缓慢”问题,建立扶贫助困问题信访举报台账和线索处置台账,指定专人管理、销号管理,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59件问题线索,已办结53件,正在办理6件,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河区委

问题: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统领全局不够,扶贫助困体现“重在上水平、达到高质量小康”用力不足。

整改:一是针对“扶贫助困工作摆位不够突出”问题,区委切实提高工作摆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打造市委“北国江南”发展定位,制定宁河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问题;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力推进扶贫助困工作,将东棘坨等镇的产业帮扶项目融入到全区区域性产业帮扶基地建设。二是针对“落实精准帮扶、精准脱困的根本要求有差距”问题,统筹打造区域性产业帮扶基地,齐心菌类种植加工产业帮扶基地已开工建设;落实“一户一卡”要求,建档立卡2268户,精准帮扶困难户,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三是针对“推动扶贫助困落实落细有短板”问题,用好媒体资源,讲好宁河帮扶故事,在新华社客户端、北方网、区融媒体中心等区内外媒体刊发报道140篇;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2019年已拨付援助资金13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800余个。

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担当作为不够,发挥扶贫助困主体责任的关键作用有温差。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统一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扶贫助困工作,成立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扶贫助困工作,并稳妥解决失地老年人生活保障金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针对“职能部门推进扶贫助困履责有落差”问题,各职能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产业项目,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00余万元,调整驻村干部21名。三是针对“镇、村党组织促进扶贫助困的领导力不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反思、大整改活动,举办4期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1080人次,提高参训者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问题:深化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主动作为有差距,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一是针对“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用力不足”问题,在强化派驻监督的同时,定期实施区内明察暗访,并开展对口支援监督检查,发现4个方面11项问题,正督促整改落实。二是针对“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尚未建立”问题,建立监督检查定期沟通机制,明确共享信息、共同会商的工作制度,区农委、住建委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基础设施帮扶项目、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是针对“切实强化执纪问责力度不够”问题,坚持快查办、严问责,针对扶贫助困领域的48件问题线索以及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快速查办,追责问责55人。

问题:强化扶贫助困领域问题整改不到位,督促任务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力度不够。

整改:一是针对“整改责任压的不实”问题,压紧压实各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员。二是针对“督促整改落实用力不足”问题,组织巡察组对14个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市委巡视组指出的区委巡察未整改到位的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固化整改成效尚未形成有效机制”问题,制定《关于巡察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风险补偿和退出机制》等22项制度。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3人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1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静海区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彻底不深入。

整改:一是针对“区镇村三级书记主动抓扶贫助困的工作态势没有形成”问题,进一步压实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将帮扶工作列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和帮扶干部教育培训,印发《关于加强困难村村干部扶贫助困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组织全区120个困难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建立困难村“两委”定期学习制度,将扶贫助困工作纳入学习重点,定期开展检查。二是针对“营造扶贫助困氛围不浓厚,挖掘典型不充分,政策解读不全面”问题,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区委扶贫助困工作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全区上下开展扶贫助困工作的思路招法和进展成效。充分利用“静海榜样”等专栏专题,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见贤思齐。三是针对“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协调不够、用力不足”问题,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静海区党政代表团赴镇原县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与镇原县结对帮扶乡镇村深度对接,落实具体帮扶内容。

问题:主责意识不强,工作缺乏统筹,扶贫助困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不力。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在扶贫领域发挥统揽作用不强,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未形成合力”问题,印发《静海区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例会制度》,建立专题会议沟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联动,定期会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惠民利民。二是针对“帮扶困难村产业项目和资金使用缺乏调研论证,顶层设计不够,精准施策不到位”问题,制定印发《静海区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静海区困难村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对第一轮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新一轮困难村产业状况、集体收入和村庄基础设施进行核查统计,摸清底数,统筹安排资金使用。三是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对扶贫助困工作重视不够,底数不清,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不主动”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反思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存在问题,将扶贫助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各项任务。加大对“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的推动力度,建立联系帮扶工作台账,定期向责任单位反馈工作情况,推动活动开展。四是针对“帮扶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激励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监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驻村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各项工作制度。对综合素质较高,日常表现突出的干部,适时提拔使用。

问题:履行扶贫助困监督责任不到位,抓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一是针对“区纪检监察部门靠前监督不够有力,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不充分,以案促改警示作用不强”问题,制定《静海区纪委监委2019年扶贫助困领域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推动监督执纪工作不断深入。组织乡镇纪检干部进行调训实践,着力促推区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一体使用、一体培塑,提升工作质效。用好扶贫助困领域典型案例,对警示教育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二是针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缺位严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弄虚作假,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存在违规现象”问题,严格执行《静海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产业项目资金和帮扶单位投入资金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严厉追责问责。三是针对“扶贫助困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没有完全落地”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相关规定,准确把握进度和节奏,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狠抓巡察整改督查督办,成立检查组对区委扶贫助困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通报存在问题。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2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蓟州区委

问题:学习领会中央方针政策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有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中央和市委扶贫助困一些重要文件未组织专题学习,乡镇和困难村传达学习中存在‘中温下冷’现象”问题,从区委常委会带头做起,组织各级党委(党组)及时学深学透中央、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利用党建广播“村村通”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每天定时播放扶贫助困政策和工作安排。二是针对“帮扶工作不精准,存在遴选困难村‘帮好不帮差’、产业帮扶项目‘搭便车’”问题,制定《蓟州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六项帮扶任务”目标清单》,增强扶贫助困工作精准度;深入摸排全区行政村集体收入情况,指导317个经济薄弱村逐一建立发展规划;对白涧镇天平庄村民停车场、渔阳镇大毛庄村污染水管网建设等93个“搭便车”项目逐个研究改进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项目确定及过程监管有偏差”问题,制定《蓟州区援甘干部管理办法》,抓实援甘干部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合作协议》,强化检查审计,印发《2019年蓟州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工作台账,提升帮扶实效。

问题: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重点工作不够实。

整改:一是针对“第一轮帮扶困难村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产业帮扶项目考核验收简单应付”问题,对全区第一轮“一村一策”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调整实施未开展的帮扶项目,出租闲置帮扶项目,加强项目技术指导,提高帮扶项目收益,并对存在问题的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二是针对“一些产业帮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盲目决策,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存在问题”问题,实行区级领导联系点和调研检查机制,建立帮扶项目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帮扶项目科学可行;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财政监管、审计监督机制,规范帮扶资金使用管理。三是针对“第二轮帮扶困难村顶层设计不够科学,产业帮扶项目建设进展比较迟缓”问题,强化区委统筹功能,严格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六项帮扶任务”目标清单和“十项帮扶行动”责任体系架构图,组织36个职能部门对结对帮扶困难村“三年行动”40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加大驻村工作组指导培训力度,深入挖掘优势资源禀赋,做实区级统筹产业项目,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助困相关工作监督摆位不高。

整改:一是针对“扶贫助困领域监督摆位不高,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成立专案组,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危房改造排查;重新研究制定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方案,2019年以来,已严肃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11起。二是针对“查找扶贫助困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根源性问题不够深入,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严肃约谈承办扶贫助困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负责人和乡镇纪委负责人,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13起扶贫助困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分析,认真查找案件背后根源性问题,并将扶贫助困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问题:区委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一是针对“对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重视不够,整改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由分管区领导牵头,专题梳理研究市、区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全面排查全区在保救助对象,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低收入户851户。二是针对“严肃追责问责不到位”问题,加大骗保问题查处力度,追回全部违规领取资金13万余元,并对5名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1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党组

问题:学习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中央和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传达学习流于形式”问题,召开市教育两委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将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和指示精神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日常培训重要内容。二是针对“对教育部、市委扶贫助困部署要求落实不力,没有会同受援地区建立教育工作规划,对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交流等重点任务没有组织实施”问题,在《天津教育现代化2035》等教育发展规划以及教育年度重点任务中进一步充实完善扶贫助困工作内容,研究制定市教育两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与承德市政府签署《对口支援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框架协议》《关于支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承德学院”办学有关事项的备忘录》,开展教育专家送教、组团式支教、远程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合作。

问题:履行扶贫助困主体责任不到位,开展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一是针对“提升受援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用力不足,选派教师专业不对口,解决当地教育需求不主动”问题,制定《2019年我市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内容,强化任务落实,采取区域系统援建、品牌整体输出、专业结对共建、师资定制培训、学生定向培养等模式,助推中西部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扶贫助困工作高质量落地见效。制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负责同志深入受援地区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组成专题调研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部分受援地区,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选派干部的考察了解和教育培养,保质保量完成“送教上门”工作任务。二是针对“对援派干部教师管理不到位,对援派教师激励政策落实情况缺乏监督检查”问题,强化《关于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意见》等文件的落实,制定《天津市教育系统援派管理干部、教师管理办法》,掌握援派人员动态,加强援派人员管理。三是针对“落实市委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要求迟滞,帮扶组调研不充分,推动落实帮扶项目不力,帮扶效果不明显”问题,帮助村党组织凝聚党员智慧和力量,整合各方面帮扶资源。充分发挥帮扶资金集中优势,统筹进行“口东镇帮扶产业项目+”平台建设,整合资金统筹使用,保证帮扶资金不流失,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增加村集体收入,服务口东经济发展,推动困难村早日脱贫致富。

问题:对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针对“驻委纪检监察组没有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差距”问题,一是加强监督问责,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扶贫助困领域出现的此类问题。市教育两委支持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工作力度,为扶贫助困工作扎实推进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二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制定并实施《教育系统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精准扶贫助困。

市财政局党组

问题:“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自身学习不自觉”问题,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请假补课、专题导学和定期研讨3个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及中央和市委文件精神作为必学内容。二是针对“引领带动全局学习不深入”问题,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组织人事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将扶贫助困工作等同于一般工作倾向;坚持不定期抽查与年度全覆盖检查相结合,针对学习贯彻扶贫助困有关精神不够深入等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三是针对“学习贯彻效果不明显”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将扶贫助困资金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研究部署;主动“升级加力”加大支持力度,克服财力紧张困难,坚持高标准安排对口援助资金,并于市人代会结束、预算草案审议通过后当日足额拨付到位。

问题: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扶贫助困资金保障体制机制不健全。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没有及时建立扶贫助困工作领导机制,统筹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助困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完善议事机制,明确扶贫助困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全责,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初步建立扶贫助困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与受援地区财政部门资金项目推动工作机制和市区两级联动互动机制,及时沟通交流情况。二是针对“扶贫助困资金管理未纳入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内容”问题,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和党组工作规则,将中央和市委关于扶贫助困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列入重大事项决策目录清单。三是针对“项目资金调度管理机制作用失灵,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督促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通知》,督促各区财政局切实履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并对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开展现场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对加快预算执行、加速项目落地、加强资金监管提出具体要求,截至4月,预算拨付率已达99.7%。

问题:扶贫助困资金重分配轻监管。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没有把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没有列入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内容,资金监管不到位、有盲区”问题,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天津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对口支援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办法,堵塞监管漏洞;强化统筹领导,明确监管计划、人员安排等由局扶贫助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确保监督资源向扶贫助困工作聚焦。二是针对“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存在形式主义,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滞后”问题,逐级约谈6名局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扶贫助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对10个涉农区2018年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在市财政局政务网开设扶贫助困资金专栏,公开资金分配和相关政策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组成联合监管组对7个受援地区83个县(市、区)援助资金和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援助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加强结果运用,修订《天津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各区对照上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绩效评价发现的35个具体问题,开展集中督查,并限期整改。

市水务局党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彻底。

整改:一是针对“学习传达中央脱贫攻坚文件精神不到位,对扶贫助困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深”问题,先后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议1次、局党委会8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1次和局扶贫助困领导小组会议4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二是针对“对市委扶贫助困工作研究部署打折扣,职责任务不清”问题,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召开局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中央和市委要求,明确市水务局“两牵头两配合”和结对帮扶困难村的职责任务。制定《市水务局党委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水务扶贫助困工作计划、保障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问题:政治担当不足,履行扶贫助困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党委履行水务扶贫助困职责不力,发挥总揽全局作用不足,推动落实缺乏担当,对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滞后,对项目资金使用、困难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监管缺失缺位”问题,班子成员全部调整充实进局扶贫助困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统筹协调推动水务扶贫助困工作;主要负责同志3次深入困难村,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领6个工作组,多次深入困难村组织推动水务扶贫助困工作;制定困难村水利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宁河、津南、宝坻、武清4区涉及困难村的农田水利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困难村坑塘沟渠问题台账,通过开展河(湖)长制暗查暗访发现问题46处,整改完成43处。二是针对“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不扎实,选派帮扶干部敷衍应付,帮扶措施不精准,产业帮扶工作进展缓慢”问题,加强对驻村帮扶组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帮扶干部责任心和帮扶工作能力;局处两级干部多次深入困难村推动帮扶工作,完成两个村2019年旱田改水田项目建设,部分产业帮扶项目已经明确;修改完善两个结对帮扶村工作三年规划,制定2019年结对帮扶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细化产业帮扶项目,认真开展精准扶贫、产业帮扶,明确项目实施的进度安排并加大推动力度,目前15项工作已落实8项,其他7项正在有序推进。

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对市水务局扶贫助困职责任务底数不清,对帮扶计划实施情况、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等没有开展深入检查”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积极参与扶贫助困工作,召开扶贫助困工作座谈会,了解扶贫助困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按时保质落实好扶贫助困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局领导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监督,及时督办整改措施落实。二是针对“监督帮扶困难村工作不到位”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结对帮扶困难村,实地察看帮扶项目和坑塘沟渠治理情况,深入了解增加村民收入的具体措施和对特别困难户“点对点”帮扶情况,督促驻村帮扶工作组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项抓好帮扶工作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党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工作精神不深不透,组织推动结对帮扶困难村不得力,精准度有‘偏差’”问题,制定《关于组织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指示批示专题学习研讨的实施方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研讨。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定点包保制度,2019年一季度深入10个定点包保区12个乡镇、32个困难村开展督导工作。对2018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零的村重新复核,实施产业帮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二是针对“调研督导重形式、走过场,对产业发展项目指导推动落实不力,履行扶贫助困监管责任缺位”问题,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各级管理部门责任,并结合“百名农口干部下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对各区项目进行再梳理,逐区研究、逐个问题解决,抓进度,抓开工,截至目前,共确定110个产业项目,实现对1000个困难村全覆盖,开工率已达70%以上。三是针对“推进困难村科技帮扶和扶智项目建设迟缓”问题,制定印发《新一轮技术帮扶工作考评办法》,加强技术帮扶规范化管理。对照帮扶目标任务,细化完善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跟踪督查培训效果。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给予4名班子成员和7名处级干部政务处理,其中,给予1人诫勉,给予3人通报批评,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责令2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2人批评教育。

问题:政治担当不强,履行扶贫助困监督责任不严。

整改:一是针对“落实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少、成效差”问题,驻委纪检监察组指导督促委属各单位围绕市纪委《2019年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方案,将深入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纳入2019年工作要点,并将此作为监督重点,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对扶贫助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缺失,追责问责不到位”问题,对2016、2017年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涉农资金管理审计、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纪检监察组与市农业农村委职能部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加强监督工作总体形势分析、廉政风险研判、问题线索核实。召开农业农村系统驻村帮扶警示教育暨工作推进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示警,教育引导驻村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给予2名班子成员和1名处级干部政务处理,其中,责令2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给予1人批评教育。

问题:政治责任缺失,督促整改不坚决。

整改:针对“对项目建设、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监督整改跟进乏力,边改边犯”问题,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市级补助资金专项抽查的通知》,会同市财政局对10个涉农区开展专项抽查,同时对2016、2017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启动2019年帮扶资金月调度工作,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保证帮扶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给予2名班子成员和2名处级干部政务处理,其中,给予1人诫勉,给予1人通报批评,责令2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部署要求存在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指示要求不系统不全面,没有结合受援地区实际进行谋划部署”问题,专门组织召开委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三年行动方案》等7个文件,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学习,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员列席会议。结合实际制订《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实施细则》,将深化卫生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重点工作。二是针对“开展医院结对帮扶、选派援助医生等方面精准度不高”问题,组织各支援医疗机构深入受援地区开展全面调研,了解受援医院具体需求和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对帮扶医生开展受援地区常见病诊疗培训。研究制定2019和2020年度精准细化帮扶计划,制定完成全部35家支援单位柔性帮扶计划。三是针对“为受援地区争取医疗卫生项目用力不足”问题,持续加大对昌都市疾控中心的专业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为组建包虫病和碘缺乏症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及人员储备。制定对口支援甘肃、青海、西藏远程医疗措施,已开通4家医院东西部远程医疗系统会诊。

问题:发挥医疗卫生行业优势不充分,在困难村帮扶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帮扶行动不扎实,部分困难村卫生室建设不达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天津市推进全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区卫生健康委管理范围,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其进行一体化管理。印发《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做好标准化村卫生室运行管理的通知》,对困难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建档核查,对7个存在问题的村卫生室督导完成整改。二是针对“组织推动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有差距,个别帮扶组存在对帮扶政策掌握不清、挂名走读”问题,支援医疗机构重新调整党委帮扶工作组织架构,建立与镇帮扶办周沟通机制,驻村工作组入村食宿。工作组认真学习帮扶政策汇编及相关文件,制定帮扶重点工作台账,确保帮扶任务落实。对3名帮扶工作不用心不用力的干部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三是针对“对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指导推动不力,产业帮扶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帮扶组协助村“两委”理清村级经济发展思路,编制《帮扶村庄经济发展方案》及观光休闲和种植综合体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帮扶点挂牌亮身份、义诊咨询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完成村卫生室修建、与困难户结对帮扶和家医签约等工作。

问题:开展自查、考核、整改工作不认真。

整改:一是针对“没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考核评价指标对我市援建医院进行考核”问题,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体系,并征求甘肃、青海、西藏等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建立精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二是针对“对国家审计署指出的应急救助医疗资金没有及时拨付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开展第三方审计和预拨付结算工作,及时对预拨付资金进行清算。目前,初步完成2014—2015年第三方审计,已完成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资金拨付。三是针对“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扶贫助困监督责任不到位,没有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组织召开直属医疗机构援疆、援藏、援甘干部代表座谈会和部分单位纪委书记经验交流会,总结扶贫助困领域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指出监督重点和难点,完善监督举措。制定《关于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督促各单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委落实扶贫助困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市合作交流办党组

问题:学习贯彻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部署要求不及时不精准。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不到位”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列为中心组学习重点,编印《市委扶贫专项巡视整改学习材料》《2019年天津脱贫攻坚手册》,印发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二是针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行动迟缓”问题,组织全市扶贫干部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在机关开展学习研讨,挖掘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深入剖析机制层面上的问题,完善《办党组关于开展扶贫攻坚作风建设的安排意见》等制度方案4项,健全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方案11项。成立11个专项工作组,明晰权责范围,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是针对“落实脱贫攻坚的具体措施不精准,帮扶实际效果不佳”问题,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对1名工作失察的正处级干部予以诫勉。立足帮扶工作实际,对原措施重新评估,健全措施制定机制,梳理完善援受双方各类协议。召开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与16个区、29家成员单位、6个前方工作机构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问题:开展扶贫助困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履行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对扶贫助困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对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不够具体明确”问题,实行“战区制、主官上”,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充实扶贫工作领导力量。成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作战指挥部,挂图作战,集中办公。调整干部配置,支援合作处室增加到4个处33名干部,切实做到尽锐出战。起草《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实施方案》,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全市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前方工作机构。目前,该方案已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执行。二是针对“与受援地区和前方工作机构沟通协调不及时,导致多个援建项目没有按期完成”问题,在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对1名工作失察的正处级干部予以诫勉。与前方工作机构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对资金拨付落实不到位问题即知即改。选派1名支援合作处处长到援疆前方指挥部任职,便于前后方沟通协调。三是针对“对涉及资金项目的制度规定没有及时修订完善,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考核整改要求不彻底”问题,认真梳理资金管理政策,掌握资金拨付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市级财政援助资金已足额拨付到位。对各单位国扶办考核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自查要求,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对有关区帮扶工作出现的问题了解掌握不及时的1名处级干部予以诫勉。

问题:在扶贫助困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改:一是针对“没有建立完善精准的督导考核机制,在2017年度天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考核工作中程序缺项漏项,考核成果运用缺失”问题,分析评估往年考核情况,对标国扶办新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修订《天津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培训,增加第三方评估内容并提高权重,将2018年度考核情况通报有关单位,起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二是针对“对照国务院扶贫办通报的中央第一轮巡视发现扶贫领域问题,在自查工作中敷衍应付,检查结果不严不实”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补报自查报告,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开展问题整改,切实补足短板,提高工作质量。完善数据统计机制,更新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信息系统,并推广使用。

问题:对困难村帮扶工作摆位不高,开展工作不深入。

整改:一是针对“使用帮扶资金不精准”问题,入户开展调研,做好宣传和解释,使帮扶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和百姓心里。驻村工作组定期向党组汇报帮扶工作,加大和区、镇帮扶办的协调沟通力度,确保多方联动、精准施策。二是针对“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召开多层级的联席会议,研究完善帮扶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