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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之天津篇·原创短文丨做群众的知心人

(选送单位:宁河区纪委监委)

做群众的知心人

转眼间,我已在乡镇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了三年。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接触最多的是信访人,信访举报直接面对群众,是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也是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

有天清晨,我刚进单位办公楼,隐约看见楼道里一个佝偻的身影徘徊在办公室门口,走近看是一位老大爷,他说自己是来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的,我把大爷引进办公室,拿出纸笔刚准备记录,这位大爷就迫不及待地说了起来。

“闺女,我家门口种的几棵桃树苗被村里一个党员拔了,之前我们两家闹过矛盾,他看我岁数大了就欺负我,我找他理论,他还把我推倒了……”

“大爷,您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您反映的问题应该找公安机关处理呀。”

“我不管,我就要找纪委,他们都说纪委能管事。”大爷固执地说道。

“大爷,您这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您的财产和身体健康受到侵害,应该找公安机关报案。”

不管我如何向他解释,大爷一直对我说:“我不管,你们纪委一定要给我个说法,他是党员,你们得管。”

无奈之下,我找来了领导,大爷跟我们讲了近两个小时他和那位党员的矛盾。我和领导耐心地向他解释纪委监委的职责权限,告诉他这种民事纠纷应该怎么处理,还帮他联系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将近中午,大爷终于愿意离开。临走前,他对我说:“我先找他们去,不行的话我再来找你们。”

送走了大爷,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我深深体会到了基层工作的酸甜苦辣,也切实感受到了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委监委的权威性、群众认可度都与日俱增,“有事找纪委监委”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惯性。面对群众,我们能做的就是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耐心细致地进行疏导,不能简单地置之不理、弃之不顾,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坚决维护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作者:陈辉 宁河区七里海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