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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栏丨党风廉政建设历史上的一周(7月27日-8月2日)

为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辉煌历程,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方正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图书内容,“廉韵津沽”网站整理推出“党风廉政建设纪事·历史上的一周”专栏,供党政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和有关理论工作者学习思考,并提出宝贵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纪事

历史上的一周

(7月27日-8月2日)

7月27日

1951年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严肃法纪,为保卫国家财产和国家机关的纯洁而斗争》

社论指出,为了肃清政府人员中贪污舞弊等不法现象,纯洁国家机关,我们首先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坚决依靠人民群众,重视调查研究,努力学习并精通自己的业务,发挥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严肃对待违法乱纪的分子,根绝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贪污舞弊等不法现象。各级政府、各人民团体以及全国人民,要一致起来,严肃法纪,保护国家财产,经常注意与贪污舞弊的不法分子作坚决斗争。

1989年7月27日至2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

会议认为,坚决惩治腐败,带头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就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要做七件事:(1)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2)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3)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4)严格按规定配车,禁止进口小轿车。(5)严禁请客送礼。(6)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7)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特别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

7月28日

1998年

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召开贯彻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决定的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为了确保中央决定的顺利执行,必须严明纪律,严肃执纪。严禁隐匿、转移、转让、变卖企业资产;严禁以任何名义私分企业财物;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转移或者销毁账目;在清理期间停止调动和提拔企业人员,严防有违法违纪嫌疑的人员出国(境);不准设置障碍,干扰中央决定的贯彻实施。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不论什么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

7月29日

1987年

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规定(试行)》指出,党内纪律监督在党的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党的党内纪律监督工作历来是有的,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监督制度,使这一工作没有真正做到经常和有效。而纪检机关在党内纪律检查监督方面责无旁贷,为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纪律作用,《规定(试行)》对党内纪律的内容和形式、纪律监督的任务和重点等七条内容作了明确规范。

1988年

监察部印发《关于加强以廉政为重点的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分为三部分17条,对监察工作的方针和任务,行政监督体系的建立及当前廉政工作的重点,都作了说明和规定。《意见》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一定要把监督和促进政府机关为政清廉作为相当长时期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7月30日

1980年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持“少宣传个人”的指示》

《指示》指出,在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过程中,有过于突出个人的倾向。《指示》要求,除非中央有专门规定,一律不得新建老一代革命家个人的纪念堂、纪念馆、纪念亭、纪念碑等建筑。公共场所毛主席像、语录要逐步减少。出版个人传记和个人文集则应比较慎重。一般高级干部丧事应力求简化和节约。

2019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修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负责守责尽责、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会议强调,要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督促党组(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责任使命,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把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健全监督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领域。把整改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综合用好巡视成果,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中管企业高质量发展。

7月31日

2018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干部犯更大的错误,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条例》共三编142条,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9年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把学习领悟党史、新中国史作为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途径,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了解党史、新中国史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中国近代以来170多年的斗争史、我们党98年的奋斗史、新中国70年的发展史,了解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在深入学习和不断领悟中,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弄清楚艰苦卓绝是什么、是怎么来的,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做到常怀忧党之心、为党之责、强党之志。

8月1日

1962年

《红旗》杂志第15、16期合刊重新发表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

这是刘少奇1939年7月在延安马克思列宁学院的讲演,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曾被列为全党干部必读的整风文件之一,它在中共党的建设史上,对于教育广大党员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增强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起了重大作用。文章指出,革命实践的锻炼和修养,无产阶级意识的锻炼和修养,对于每一个党员都是重要的,而在取得政权以后更为重要。为了保持我们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纯洁,提高我们的革命品质和工作能力,每个党员都必须从各方面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

2003年

中央纪委、中央编办、监察部联合印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在2002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驻卫生医药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试点的基础上,200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新闻出版总署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试点。通知对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提出了要求。8月4日,为规范和加强派出机构统一管理试点业务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机构统一管理试点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

中央纪委首次公开曝光第一批重点督办的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快查严处,必要时中央纪委将直接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