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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栏丨党风廉政建设历史上的一周(8月24日-30日)

为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辉煌历程,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方正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图书内容,“廉韵津沽”网站整理推出“党风廉政建设纪事·历史上的一周”专栏,供党政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和有关理论工作者学习思考,并提出宝贵意见。


党风廉政建设纪事

历史上的一周

(8月24日-30日)

8月24日

1973年8月24日至28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出席十大的代表共1249人。为准备十大的召开,中央专案组于7月10日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报党中央,建议永远开除林彪、陈伯达等人的党籍。8月20日,党中央批准了《审查报告》。8月28日,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和修改党章的报告,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选出195名中央委员和124名候补委员,组成第十届中央委员会。一批久经考验的、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打击和排斥的老干部,如邓小平、王稼祥、谭震林、乌兰夫、李井泉、李葆华、廖承志等被选进中央委员会。

2005年

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

《意见》将中央纪委派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电网公司10个纪检组,由中央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意见》明确了实行统一管理后单派驻纪检组的主要职责。

2018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明确要求,特约监察员工作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重发挥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工作办法》的出台,为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推动监察工作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8月25日

2014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应邀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并作报告

王岐山指出,加强党的建设首要的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四风”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党风正则民风淳,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依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018年

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出席会议并讲话。杨晓渡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确保党的领导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兑现党中央作出的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

8月26日

1981年

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刹住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非法盖私房之风的通报》

《通报》要求:向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重申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精神,明确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公开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少数利用职权非法建私房的行为,敢于向纪律检查部门揭发和反映,坚决同这种不法行为作斗争。对于党员干部中利用职权非法盖私房的,各级纪委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查处。

1982年

中央纪委发出《关于坚决纠正分配住房中的不正之风的通报》

《通报》要求:(1)房管部门的干部要严格遵守住房分配的政策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2)绝对不允许领导干部和少数人私分或变相私分住房;(3)分配住房必须走群众路线;(4)各级领导部门都要十分关心群众的生活,对住房分配情况要经常检查。发现不正之风应根据本通报精神严肃处理。10月9日,中央纪委再次发出《关于必须坚决刹住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通报》,要求对于建房分房中犯有错误的党员,该退赔的必须退赔,该处分的必须处分,决不能姑息迁就;所有领导干部都有责任制止这种不正之风,如果发现问题不斗争,不处理,要以失职是问;加以支持包庇的,要以违反党纪论处。1983年2月22日,中央纪委又发出《关于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

1989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清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流通领域的公司任职、兼职

根据中央政治局7月27日和28日会议关于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主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流通领域的公司任职、兼职情况进行了清理。中央组织部透露,截至8月26日,凡属以上范围的领导同志有子女及其配偶在流通领域的公司任职的,已经全部从所在的公司退出。

1996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召开“片会”的通知

通知要求,召开“片会”要有明确的任务,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得召开,凡属由对口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以及地区与地区之间、各类协作区组织的跨省、跨地、跨县的研讨会、网络会、纪念会、座谈会、协作会等“片会”,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既无明确任务又无实际内容的“片会”一律禁开。严格“片会”审批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少开一些会议,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人民群众多办一些实事,给部门和基层做出表率。

8月27日

2013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12月20日,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2014年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无尽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本要靠坚持不懈抓常、抓细、抓长。要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以河南兰考县为联系点。习近平分别于3月中旬、5月上旬两次到兰考就教育实践活动实地调研,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当地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后,习近平多次了解活动进展情况,作出重要指示。

8月29日

2014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必须把握好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更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5年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定,对4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但明确规定,贪污受贿犯罪的除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8次,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次特赦。

8月30日

2005年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既是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重大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2011年

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在北京市召开

现场观摩了北京市一些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会议强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既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机制建设,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2016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