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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纪工委、监察组:通报1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处长、工运理论研究室常务副所长陆伏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陆伏在学院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中,作为学院教务处处长和部门领导,未对学院某教师填报不实的《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进行审核把关,即签写“同意”意见并加盖教务处印章;作为职称评定专家组人员,未对该教师填报不实的《考核表》提出异议;在明知学院未对该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的情况下,仍然在其《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中的“该同志履职期间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的意见上加盖教务处印章。2018年8月,陆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级机关纪工委、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