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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越往后越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日前,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滨海新区大港供水站站长刘玉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9月,刘玉基因公车私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其在随后开展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中,未如实报告使用15房间办公和15房间休息的情况,也未进行整改。2017年1月,刘玉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津南区双港镇镇长助理、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松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6年3月,李松伦去外地招商时,未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手续,且工作结束后驾驶公务用车在外游玩。李松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李松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天津科技大学应用文理学院院长杨世凤(正处级)违规用教学经费报销吃喝费用问题。杨世凤在担任天津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院长、应用文理学院院长期间,多次以住宿费名义在教学经费中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共计1.8万余元。2017年1月,杨世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报销费用。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维朴公款出境旅游问题。2015年4月,张维朴带队赴我国台湾进行工程造价与咨询交流,但其在台实际行程与上报审批行程不符,且参观了旅游景点,实为变相公款出境旅游。张维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静海区蔡公庄镇杨家场村党支部书记边会臣、村委会主任徐福建违规发放村干部工资报酬问题。2015年8月,静海区蔡公庄镇杨家场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后,边会臣、徐福建等五人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提高村干部工资报酬事宜,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也未报经镇政府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提高并发放村干部工资报酬。2017年1月,边会臣、徐福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上述5起典型问题的查处,充分反映出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毫不手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心存敬畏、慎始慎微,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持续用力,交上作风建设的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效做法,做足深化文章,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