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确立20个审理工作联系点,将其打造成——直通车 试验田 示范区

(原标题:去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在全国确立20个审理工作联系点,将其打造成——直通车 试验田 示范区)

全国20个审理工作联系点分布示意图(制图:赵嘉文)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审理部门作用地位特殊、责任重大。为更好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眼于切实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水平,2018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全国各地和派驻机构中选取20个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联系点,在类型层次上,联系点涵盖了派驻机构和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在地域分布上遍及东西南北中,类型丰富、层次完备。联系点既充当上传下达的“直通车”,又打造精耕细作的“试验田”,更致力于建成引领带动的“示范区”,发挥“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审理部门应有的作用。

4月13日晚六点半,北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个审理工作联系点的地方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齐聚一堂,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像跑遍了全国20个地方一样,了解了各地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这是三个小时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人员的共同感受。

掌握态势、传导要求、加强指导、提升水平,从历史和现实看,联系点是一项非常实用有效的制度安排。“今年是审理工作联系点设立20周年。1999年,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就首次设置了第一批审理工作联系点,自此,我室曾先后确定了4批联系点。历史地看,作为联系基层的桥梁和业务指导的抓手,联系点发挥了突出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9月调整确定的20个联系点就是在2011年确定的16个联系点基础上,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建设热情、能力水平、地域分布等方面因素而研究产生的。”

审理工作联系点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的重要载体。谈起重新确定联系点的初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案件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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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标杆

切实增强做好联系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0个联系点中,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是特殊的一员,自1999年以来,该室一直是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联系点。对于分管审理工作的南京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丁璇而言,这是一项殊荣。“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丁璇告诉记者,“设置审理工作联系点,意义重大,我们要从推进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增强做好联系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据了解,近年来在江苏省纪委历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南京市纪委一直位居首位,这得益于该市始终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中的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一方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另一方面,要聚焦本领高强,确保办案质量。努力做审理工作中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标杆。”丁璇说。

监察体制改革后,案件审理部门要对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全面把关,直接对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发挥着“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怎样发挥好“三口”作用,是摆在各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各联系点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从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加强探索研究,取得积极成效,树立了榜样和标杆。

比如,武汉市纪委监委重视队伍建设,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直接分管案件审理室,11名干部中10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室主任是法学博士。广州市纪委监委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每季度编写一期案例指导,目前已刊发20个案例。杭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每年开展质量评查,制定全市案件质量考核标准,分40项标准,评查后所有问题均提交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街道派驻纪检组交叉联审、分片联审制度。

“作为审理工作联系点,我们不仅要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上走在前列,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把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还要对兄弟单位产生积极的辐射带动效应。”海南省三亚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柏山表示。

标杆就是榜样,榜样就是力量。“通过指导联系点的建设发展,培养和宣传一批先进单位,发挥工作基础好的市、县和派驻机构的优势,为各级纪委监委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提供样板、做好示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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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下达、精耕细作、引领带动

准确把握联系点的功能定位

“取消全部省级联系点,增加县级联系点的数量。”与以往相比,此次重新确立联系点的这一变化,意味颇不寻常。记者从联系点名单中看到,20个联系点中,包括2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13家副省级城市及地市级纪委监委、5家县级纪委监委。

细节变化折射工作思路。此次设立的联系点,很重要的一项考虑就是,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贴合实际、直接有效的业务指导,进而全面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

据介绍,去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赴全国各地和派驻机构开展了“全覆盖”式的案件审理工作调研评查,发现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迫切需要进一步更新理念、强化规范、提升能力,迫切需要得到上级纪委监委更加有效的业务指导。“因此,我们建立一批联系点,希望其既要充当‘直通车’,又要种好‘试验田’,还要建成‘示范区’,这既是联系点的职责使命,也是发展目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联系点就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基层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在信息收集、反馈和传导上具有独特优势,是双向畅通的信息“直通车”。

座谈会上,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监委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反映本地区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时,指出了基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如对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够深刻、对讲政治和讲法律的关系理解得不到位,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整体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既报喜又报忧,这确保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各联系点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精神新要求,“回去之后就第一时间传达到所辖每一级审理部门和每一名审理干部”。

据介绍,为将联系点打造成精耕细作的“试验田”,除了要求各联系点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对审查调查部门监督制约、增进与司法部门的衔接配合等领域加强探索创新以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还会将一些需要进一步探索的工作设想在联系点先“落地”,开展分类试点、培育工作典型,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前不久,包括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成都市纪委监委、厦门市纪委监委在内的多家联系点的经验文章,获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的重点关注和推介。据介绍,联系点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特色鲜明、效果良好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对于其中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工作成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积极推广。比如,成都市纪委监委新增为联系点后,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在试点简易程序、构建案件质量共担机制、处分执行台账式管理、关心关爱受处分人等方面形成独有特色,其相关经验获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重点推广。

“通过推广有价值、可复制的工作成果,可以充分发挥各联系点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使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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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联动,共同发力

扎实推进联系点的建设发展

黑龙江省大庆市纪委监委和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被确定为联系点后,积极派审理工作骨干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挂职锻炼,参加有关专项工作,工作成绩获得了肯定。

大庆市纪委常委董志华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再次见到选派的挂职干部后,连声感叹:“他的变化太大了,政治站位提高了,业务能力更强了,成熟干练,好像变了一个人!”

联系点主动选派审理工作骨干挂职锻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积极提供机会,互学互鉴、共同提高。这是上下联动,共同将联系点建成高质量示范区的一个生动表现。

主动承接调研课题和试点任务、主动报送本年度工作安排和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有了工作疑惑及时请示……对于联系点而言,荣誉意味着责任,要主动加强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沟通联系,当好信息“探头”,确保无缝对接。同时,要及时梳理实践探索成果,从中提炼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每年报送典型案例剖析或专题研究报告。

“要将联系点建成高质量的示范区,单靠联系点自身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必须主动作为、加强指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探索建立点对点、人对人、面对面的日常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机制,每年至少赴联系点调研1次,对需要重点关注的联系点,还将派员开展“蹲点式”调研,把业务指导真正落到实处。

多家联系点有关负责人坦言,面对监察体制改革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的诸多新情况新挑战,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亟须获得权威答疑解惑。

据介绍,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解惑,集中研究解决联系点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20个联系点就是20颗种子、20座灯塔,希望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把联系点工作抓实抓好,真正将联系点建设成审理工作的示范区,使种子开花结果,灯塔交相辉映,带动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部分联系点的特色做法

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明确提出案件审理“既要就事论事、更要就事论理”,即在严把案件质量关,履行监督制约作用的基础上,努力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标本兼治功能。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依据案件性质特点,在综合监督的6家单位和系统内部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审理报告中增加“论理”部分,剖析具体原因,向涉及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推动建章立制。通过解剖个案“麻雀”,挖掘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长期性体制机制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实现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对可立行立改的问题,提出措施明确的纠正整改意见,要求被监督单位照单全收并及时反馈情况;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通过召开纪检监察组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判、深入调查研究等方式加以解决。

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委:秉持高标准建设联系点理念,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核心,坚持制度规范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联系点“试验田”“示范区”的作用。主要领导带卷上会,现场“解剖麻雀”,形成了以“集体阅卷制”为依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常委会逐级审核的“三重把关”模式,实现案件审核的“闭环”。牢守案件质量,2018年组织了一次全市案件质量检查和2次专项检查,共检查案件1100余件。案管、审查、审理部门共同参加,市区两级上下联动,树立对质量共同负责的理念。安排街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观摩优秀案卷、参与学习讨论,以查代训。坚持“全市审理工作一体化”的理念,出台并落实关于业务指导、处分决定审核、业务咨询等五个文件,全面掌握全市审理工作情况,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注重制度规范,彰显工作成效,去年以来制定了监察体制改革1+N制度体系等10余项制度规范,再造审理流程,规范统一程序、文书。组织与市法检两院、律师的座谈会,通过讨论交流,找短板、促提高,制定了《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确立了各单位的责任部门、联络员等,打通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通道,此项工作被选为市委党建创新重点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把成为审理工作联系点作为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良好契机,积极探索推进联系点建设。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配齐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素养。有效运用评查手段,制定出台考核标准,全面推行质量评查,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审理辅助信息系统,由审理业务流程子系统和智能审理辅助子系统组成,前者旨在实现审理业务电子化、在线化和自动化,推动办案过程全留痕,减少工作人员在数据录入、信息查询、案件统计等方面的工作量;后者旨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定性量纪和定罪量刑提供参考,两个子系统是“松散耦合”的关系,既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有效提升审理工作效率。(记者 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