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巡察紧盯后半篇文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截图

“严禁新官不理旧事,严禁虚假整改。对于整改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整改不力,措施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日前,天津市静海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向未完成二届区委巡察整改任务的综合监督单位,下发督促整改提示函,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静海区年初对二届区委第十轮专项巡察工作作出部署,聚焦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坚持“四个监督”贯通联动,对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多点发力推动整改到位。

据介绍,此前静海区委巡察机构结合涉农区特点,把718个基层党组织全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统筹安排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和巡察“回头看”,打好组合拳。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作为落脚点,聚焦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基层“微腐败”以及乡匪村霸、宗族势力等问题,在前9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1555个,移交线索294个。

“巡察发现,你们对贯彻上级重大部署不够有力,村两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你们支部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扶贫专项资金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存在廉洁风险。”不回避、不护短、不遮丑,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

紧盯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采取巡镇带村、巡部门带科所站队等方式,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巡察发现的问题,向镇村两级同时反馈,明确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村党组织直接责任。立足改善民生,推动解决环境卫生不优、道路出行不便、水电气不通等问题。

完善协调机制,坚持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衔接,与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贯通,与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相配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持续深入整改,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得到有效加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局面正在形成。”静海区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动巡察和“回头看”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