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扫黑除恶中同步惩腐打伞 已查处657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截图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天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等问题358件65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2人,移送司法128人。

天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与政法机关并肩作战,坚持“两个一律”“三个决不放过”“五个搞清楚”,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扫除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对党员干部中工作不用力、态度不坚决、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不作为不担当的“庸伞”坚决追究问责。

天津先后查处了西青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朱明鹏,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长刘子让,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原工委书记陈玉慧等一批典型案件;对全市政法机关打掉的涉黑组织均挖出背后“保护伞”,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惩腐打伞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组,深化指挥指导、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实行领导包片,将全市16个区划分为4个责任片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包片,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视频调度会议等形式,强化指挥调度,对各阶段重要工作、重点案件及时安排部署、督促推进,对重大案件采取提级办案、交叉办案、指定管辖等方式,集中力量突破。

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对接了解政法机关调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展,梳理背后腐败及“保护伞”疑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会商研究确定调查用力方向,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持续跟进。配足配强力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选派优秀业务骨干与政法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助力。

同时,积极采取“双专班”办案模式,凡是公安机关建立“扫黑除恶专班”的案件,相应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同步建立“惩腐打伞专班”,分别开展调查工作,互通核查情况、相互移送证据、共商调查策略,实现一体推进、效果叠加。强化同步督办,对政法机关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入、同步跟进“惩腐打伞”工作。

市监委与有关市级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健全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协作配合五项机制的意见》,强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巩固完善监督制约、配合衔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的整体性、协同性。

针对征地拆迁领域中的土地违法问题、商贸集市领域中的监管不力问题、金融借贷领域中的“套路贷”违法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中的管理混乱问题等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升行业治理和日常监管水平,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6件,已完成整改64件。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深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教、促改、促建,有效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围绕实现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目标,强化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对尚未查结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已查结案件全面回溯,逐一复核,高质量推进“惩腐打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