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截图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天津于家堡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姬孟祥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8年5月,姬孟祥等一行9人前往某设备供应商位于长沙市和常德市的2处项目进行考察。其间,改变行程绕道张家界市游览2天,并因此超出报备的考察时间1天。游览产生的景区门票、导游费、餐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该设备供应商支付,入住五星级酒店产生的超标住宿费2240元由某工程设计服务提供商报销。姬孟祥一行还多次接受该设备供应商宴请,并每人收受湘绣工艺品1个。此外,姬孟祥还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私车公养等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姬孟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其他违纪违法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2. 天津市和平区原商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连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上半年,李连强应邀在某饭店接受某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某宴请,费用由胡某某支付。餐后,李连强收受胡某某赠送的价值7675元的手机1部。2020年7月,李连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交。

3. 天津市河东区道路管理所所长朱振喜、副所长杨喜成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7月,朱振喜调任河东区道路管理所所长后,在使用1间8.9平方米合规办公用房的同时,又占用2间面积分别为28.8平方米和13.8平方米的房间,用于其个人办公、存放物品及休息。杨喜成在使用1间8.7平方米合规办公用房的同时,又将另1间面积为14.66平方米的房间用于存放个人物品及休息。2020年9月,朱振喜、杨喜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天津市津南区原教学研究室办公室主任赵德江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赵德江利用保管单位加油卡的便利,私自将卡内余额1.3万余元全部为本人私家车加油使用。2020年4月,该单位进行“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要求赵德江交回加油卡时,赵德江承认了私自使用加油卡的事实。2020年7月,赵德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5.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机械供应站站长赵玉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赵玉文违规决定以补发工资、全勤奖、值班费等名义向本单位职工超标准发放薪酬及津补贴共计38.13万元,其中赵玉文本人领取15万元。2016年、2017年,赵玉文使用农业机械供应站经费为其本人及另外2名干部交纳党费共计5134元,其中为其本人交纳党费1784元。此外,赵玉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赵玉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