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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
切实增强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性坚定性
李鸿忠主持 张国清出席

9月26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严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出席。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作辅导讲解,深刻阐述了《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李鸿忠在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这是我们党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彰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决心和力度,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鸿忠强调,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一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筑牢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理论根基。二要以更严的纪律标准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实现党的各项事业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三要把政治纪律摆在各项纪律的首位、置于最高位置,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四要聚焦《条例》实施执行,突出纪律的刚性约束力,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五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存敬畏、明底线、知行止,带头尊崇《条例》、遵守《条例》,带头维护纪律、执行纪律。六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责任担当,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抓不懈,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七要扎实抓好日常学习,让《条例》成为必备书、案头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熟知牢记。八要加大“训”和“戒”的力度,各级党校要把《条例》纳入教学培训必修内容,养成严格遵行的习惯,让铁的纪律成为始终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市委常委,天津警备区政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有关方面、各区、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出)机构、市委巡视组、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参加。(记者 魏彧 于春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