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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份成绩单回应百姓的关切──盘点2018年各区纪检监察工作

编者按

2018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纪委监委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守正创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天津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了坚强保证。2日、3日,我们从不同侧面,盘点16个区纪检监察工作,看看这份成绩单。

滨海新区——

连续曝光6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典型案例问责57人

2018年起,我市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滨海新区在市级媒体连续曝光6批案件问责57人,形成强烈震慑。这一年,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万人问卷大调查等方式,收集针对政府机关和服务单位的各类意见2192条、建议1214条,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82起,处理29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人。

滨海新区还着力创新日常监督方式,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抽调150名精干力量,组成20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区59个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动式”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7个方面186条问题,及时约谈、督办、核实查处,进行“靶向治疗”,以严格的监督确保责任落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田头”的问题。

北辰区——

建立健全业务规范、机关管理等45项制度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还需要制度的保障。一年来,各区纷纷在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上进行探索。

2018年,北辰区纪委监委依据中央、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办法,建立健全业务规范、机关管理等45项制度,通过“一本汇编定标准、一张图表管流程、一份样本明遵循、一套意见强衔接”,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着眼履行监督监察职能,出台列席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明确范围、规范程序、厘清权责;分批次建立处、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在监督管理上,北辰区出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和细则》,进一步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主责。

红桥区——

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整改建议73条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派驻监督”该如何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也是各区一直在探索的课题。

2018年,红桥区纪委监委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这一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参加(列席)驻在单位班子会议313次,叫停议题15次,提出整改建议73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81件,立案81件,处分57人,处理18人。

和平区——

展廉演廉唱廉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2018年5月,由和平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主办的第二届“和平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主题漫画创作作品展开展,两个月时间观众达3万人次。和平区不仅用高雅作品“展廉”,还以群众文艺“演廉”、民间曲艺“唱廉”,打造集政治性、时代性、群众性、科技性、互动性为一体的政治文化、廉洁文化宣传阵地,“用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涵养政治生态”,是和平区纪委监委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鲜明特点。这一年,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和宣传学习监察法,举办了迎“七一”文艺演出;原创《监察法宣传微视频》以及群众创作的文艺作品,通过区内22处繁华地区LED屏全天候播放,这些立在街区的LED屏成了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播”阵地。

宁河区——

构建“100+300”网格化监督体系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各区都使出了不少实招。其中,宁河区纪委监委特别构建了一个“100+300”的网格化基层监督体系,聘任100名特邀监察员,将300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明确为镇级纪检监察监督联络员,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神经末梢”。

不仅如此,宁河区还搭建起信访举报“四级平台”,开辟群众信访绿色通道,推动14个镇纪委与区纪委监委构建微信矩阵,群众扫描二维码便可实现“一键举报”。同时,制定印发《派驻纪检组和镇纪委报送信访举报线索有关规定》等文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解决服务信访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河北区——

立案159件,其中自首案2件

2018年7月31日,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成为监察法施行以后首个投案自首的省部级干部。后又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铁等人主动投案。此举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人产生震慑压力。这一年,全国正风反腐一直处于高压态势,“自首”成了一个高频词。在河北区查处的案件中,就有2件是自首案。

2018年,河北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8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94件,立案审查159件,结案1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其中,自首案件2件,采取留置措施14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

津南区——

坚持一案一策受贿行贿一起查留置17人

2018年监察法的实施,用“留置”代替“两规”措施,这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重大转变。

津南区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积极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一案一策”,对重点难点案件集中突破。2018年,共立案180件,党纪政务处分147人次,先后对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葛义发,区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作信等17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留置行贿人7名,受贿行贿一起查办。

静海区——

形成“六字”反腐败工作机制

在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静海区探索出“快、实、准、畅、稳、威”这“六字”反腐败工作机制。

在非留置职务犯罪案件上突出“快”,建立快查快移快诉快判机制。在履行监督首责上突出“实”,探索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制定多项制度规范,探索开展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监督路径。在留置案件上突出“准”,为区域发展清障护航。在纪法衔接上突出“畅”,编发业务指南工具书,为高质量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供指引。在办案安全上突出“稳”,健全“五督五着力”工作法,推动18个乡镇全部建立标准谈话室,整改问题20余项,有效化解2起安全隐患。在处分执行上突出“威”,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2018年,静海区纪委监委对长期制约天津健康产业园区发展的集访、阻工、违建等违纪违法问题精准出手,试用12种调查措施,精打查封、扣押、搜查、鉴定等组合拳,推动行贿受贿一起抓,坚决打掉“保护伞”,严惩“围猎者”,共留置2人、推动逮捕23人,避免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西青区——

专项督查促“津八条”变“金八条”

区域经济发展,离不开各区纪委监委在背后的付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和“天津八条”的实施,为企业家释放了利好信号。如何让这些政策真正服务到企业,促“津八条”变“金八条”?

2018年,西青区针对3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对18人作出严肃处理;围绕落实20项民心工程、“双万双服促发展”、“天津八条”等重点工作,对11个街镇和39个委局开展专项督查,针对4个方面共性问题,逐一督促整改,推动惠民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河东区——

对12名干部作出暂缓提拔建议

进入拟提任干部名单就进了“保险箱”?那可未必。2018年,河东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关、廉洁关作为考察拟提任干部的重要标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党章》《宪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考题,对每名拟提任干部做“全面体检”,重点考评践行“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的情况。这一年,对12名“体检”不合格人员暂缓提拔,配合区委组织部对195名拟提任干部作出“体检报告”, 回复廉洁意见3173人次。

南开区——

选聘114名纠风志愿者

近年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屡禁不绝,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南开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选聘114名纠风志愿者,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年对179个单位和部门以及部分景区、商圈进行明察暗访。其中,检查基层科所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国有企业59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件、处理41人,查处有关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54件、处理210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5件、处理46人。

宝坻区——

延伸巡察544个基层单位党组织

2018年,市纪委监委主动破解“谁来联动”“何时联动”“怎样联动”“如何实施”等关键问题,在全市各区尝试推行“统配巡察”“协作巡视”“同步巡视巡察”“接力巡察”4种方式,彰显联动的政治威力和独特作用。

这一年,宝坻区与市委两轮专项巡视一体开展“协作巡”,完成五届区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以及扶贫助困领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2个专项巡察,先后巡察27个处级单位党组织,延伸巡察544个基层单位党组织,发现和推动整改问题709个,移交问题线索35件。围绕党政机构改革,对12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第五轮巡察。制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宝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暂行)》等制度,累计列席党委(党组)会议455次,廉政谈话401人次,提出“三重一大”意见建议809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4个,处置问题线索138件,立案39件,党纪处分29人。

东丽区——

盯紧大棚房等问题构建多元监督格局

2018年,东丽区探索创新监督新方式方法,在日常监督中,东丽区撰写全区处级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75份;建立全区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完成76家单位504名处级干部8项信息的建档备案,并向科级干部延伸;注重谈话函询工作,开展谈话11次,函询58件。

围绕撤村建居、换届选举、还迁选房等重点任务,东丽区构建起多元监督格局。同时开展村(居)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及大棚房、保护国家“三有”鸟类等专项督查检查;对市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力度统一、步调一致。

武清区——

移交2名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移交2名公职人员,这个数字之所以被提出来,关键不在人数多寡,而在这两名公职人员的身份。

2018年,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和河北省廊坊市三地,共同建立“通武廊”联席会议机制,尝试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和区域移送工作。而前文移交的这两名公职人员,正是武清区在一起斗殴事件中发现了涉及廊坊市两名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这次移交正是京津冀纪检监察协同协作的一次尝试。

2018年,“通武廊”三地的纪检监察合作不止于此:在通州区纪委支持下,武清区完成大王古庄镇水活铺村某换届人员的调查取证;与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共同制定《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联合监督检查具体办法》,联合开展新机场实地监督检查;在京津冀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上,三方还就北京新机场建设监督、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汇报交流。

河西区——

“第一种形态”使用同比增长256.4%

深化日常监督,随时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做到警钟长鸣,抓早抓小抓初萌,治人于“未病”,才能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四种形态”的运用无疑是重要的手段之一。

2018年,河西区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调研、检查考核、同级约谈等方式,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政治责任,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这一年,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392人,同比增长256.4%。

蓟州区——

处置扶贫助困领域问题线索67件

基层农村的小微腐败,往往集中在贪占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与民争利这“五贪”上,虽然往往数额不大,但它动的却是农户的救命钱。

2018年,蓟州区紧盯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以20项民心工程、结对帮扶困难村、扶贫助困等为重点,精准开展整治行动,共处置扶贫助困领域问题线索67件,处理53人,取消城乡低保4005户8999人,调整861户减少377人,取消特困供养301人。在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编印《村级组织“小微权力”监督服务手册》,发放全区949个行政村,推动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形成村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三权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其中穿芳峪镇毛家峪村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做法,被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列为培训内容。(记者 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