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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概览③

【原标题: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概览(三)】

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党组认识摆位不高,对系统内不作为不担当的总体情况盲目乐观”问题,院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对标对表,深化思想认识。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进行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制定措施,推动全市法院专项治理工作持续用力。党组成员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原因、主动担责、确定整改方案、狠抓督促落实。二是针对“组织推动用力不足,督促检查不到位,压力层层衰减”问题,健全定期分析工作、督查检查、总结报告工作机制,约谈部分党支部书记,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高院机关年度绩效考评。强化市高院和中基层法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部署指导、组织推动等职能。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基层法院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查找出四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重点通报,持续升温加压,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往严里治。三是针对“自查自纠不深入,查找问题不聚焦,揭短亮丑不自觉”问题,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自我批评,聚焦贯彻落实市委“津八条”、保护民营经济等重大部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问题和意见,深入剖析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纠正思想偏差;向全院干警下发调查问卷,围绕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联系群众、改进司法作风等问题,查不足、找短板,强化干警立足审判服务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完善市高院机关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的放矢。

问题: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淡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一是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缺乏担当精神和从严意识,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制定印发《高院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等10项制度,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党内法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视中发现涉嫌违纪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违纪事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针对“缺乏服务天津发展大局的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作为不够”问题,开展“担当作为与依法审判之间的关系”学习讨论活动,找准法院角色定位。围绕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理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实施细则》等9个司法文件,明确法院具体职责,进一步服务保障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针对“党组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诉求不够深入细致”问题,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严查年底收案情况,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出台《关于判后答疑工作细则》,规范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的责任和程序。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督促指导,梳理排查信访举报线索和来电来访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6件问题线索,办结25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问题:责任担当缺失、推进专项治理不力。

整改:一是针对“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思想认识有偏差,责任担当缺失”问题,党组中心组重新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结合专项巡视整改动员开展专项治理学习教育,将专项治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责成3个党支部完成专项治理补课,部门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分管院领导参加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并认真进行自我检讨;全院各支部结合学习贯彻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方案,对市委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一次再学习。二是针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有问题‘零报告’”问题,完善院党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新梳理专项治理问题清单,邀请巡视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制度。三是针对“压力传导‘中梗阻’,专项治理缺乏氛围和实效”问题,7次召开党组会、2次召开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涉及巡视组反馈问题的9个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问题:队伍管理松懈、净化政治生态不严。

整改:一是针对“对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执行因私出国(境)制度搞变通”问题,开展干警考勤管理专项整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院党组书记对院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1名班子成员、1名中层领导进行主体责任谈话,对全院部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4人,责令11人作出书面检查,对2人诫勉;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完善《考勤管理规定》。二是针对“净化政治生态效果不佳,政治文化建设工作不实”问题,开展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活动,对市委提出的38项任务逐项梳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问题:执纪问责乏力,上轮巡视整改不实。

整改: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乏力,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对2016年以来已办结的举报线索重新核查,做到严查深究。建立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联系2至3个党支部指导监督机制,将上轮巡视中需持续整改的9项问题细化分解到本轮巡视整改中,举一反三、同步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再深化、措施招法更有力、警示效果更突显。

问题:审判管理粗放,司法为民落实不力。

整改:一是针对“审判管理粗放,重指标轻质效,存在‘挂名办案’不正之风”问题,与2名分管此项工作的局级领导进行主责谈话;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制定《关于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施细则》《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的工作规则》等5个管理规定;将“挂名办案”的中层领导移交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二是针对“对待群众信访态度不认真,司法为民落实不力”问题,严格落实庭长接待制度,规范庭长接待工作,对信访接待存在问题的正、副庭长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与群众诉求有差距”问题,加大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监控,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同时,对市委巡视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已办结3件,1件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纪委监委。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问题: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一是针对“对存在问题不愿揭短亮丑,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盲目乐观,制定负面清单内容不聚焦,反映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线索月度报表始终‘零报告’”问题,深化专题学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改善天津投资环境,向社会和干警征求意见,并归纳梳理为20条。针对问题和差距重新修订负面清单,全面核查问题线索30件,对存在大局意识不强、机械适用法律以及裁判文书把关不严问题的6名干警进行严肃问责。二是针对“自查自纠避重就轻,推动落实缺乏力度,处理问题爱惜羽毛”问题,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把跟踪问效问责贯穿始终,制定《涉诉信访举报处理办法》,查处问题一纠到底。

问题:“关键少数”担当精神不足,从严从实抓党建的责任没有落地。

整改:一是针对“院党组对政治建设摆位不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炉火没有点旺,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真刀真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针对“职能部门对干部任用把关不严,发现问题不纠正”问题,建立干部任前核查联席会议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对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学历不实问题的3名干警给予严肃处理。

问题:履行监督职责不力,执纪问责不敢较真碰硬。

整改:一是针对“对个别违规违纪问题量纪偏轻,对重大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严格执行内控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查报备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完善集体决策和监督制度,院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院审判委员会研究重大案件报请市纪委监委驻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二是针对“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没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对上轮巡视反馈指出问题再查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

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消极被动、对待诉讼当事人敷衍应付。

整改:一是针对“审判中存在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对优化营商环境缺乏担当勇气”问题,持续开展“人民法院在天津投资环境改善中的角色定位”大讨论,对“怡斯宝特案件”问题整改再深化,把中央和市委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部署要求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二是针对“一些法官把自己简单定位为‘办案匠’,存在机械执法、就案论案”问题,开展天津经济发展形势教育和审判实务培训,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意识,提高法官业务能力,细化院庭长监督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三是针对“个别法官作风漂浮、精神懈怠,对当事人诉求存在畏难情绪,甚至态度冷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政治建警,强化担当作为,严查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为鉴,改进作风;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

滨海新区区委

问题:统筹谋划、深入推进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

整改:一是针对“组织领导虚化,自查自纠不深不透”问题,充分发挥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作用,做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全区81%以上单位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统筹;从区委常委会做起,严字当头深挖细查严纠,区委自查问题597件,落实整改措施609条。二是针对“追责问责轻机关、重基层,虚报凑数”问题,坚持“一碗水端平”追责问责和“一把尺量准”统计问责,不断提高问责对象认定和统计的准确性。三是针对“开展专项治理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两张皮’,没有形成互促效应”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自查相关问题,形成担当作为正面清单540条、负面清单568条。

问题:管党治党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一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区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建议555条,会中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53条,“辣味”相比往年显著增强;组成12个督导组,严督实导全区74个单位高质量开好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针对“上级部门职能转嫁基层,属事责任泛属地化”问题,通过强化明责问责,推动职能单位履职尽责,并和属地单位共同做好困难村帮扶、环保、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三是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花样翻新”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就24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给予24人党纪政务处分。

问题: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不够有力,新区作用发挥与中央定位和市委要求有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勇气不足”问题,加强正面引导,2018年推荐1名全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人选、23名市级先进典型、75名区级先进典型;强化问责震慑,2018年以来查处不作为不担当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2起、处理299人,加强对受问责干部教育管理,防止“一问了之”,综合施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针对“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不够深入”问题,通过选派挂职、提拔和交流任职、高配兼职方式,把更多“精兵强将”派往街镇。三是针对“职级不顺、管理不便顽疾尚未破解”问题,理顺管理层级,研究提出新区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设置方案,目前正与上级部门沟通;制定区管干部集中统一管理意见,以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2018年共调整处级干部448名,其中提拔70名、交流244名,招录公务员776名、选调生45名。

问题:推进民生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保民生促发展“钉钉子”精神弱化。

整改:一是针对“棚户区改造、示范小城镇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推进迟缓”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关死后门、倒排工期、抢抓进度,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各类问题主动服务、马上就办,投资计划中重大项目开工率增至81%,棚改项目居民签约工作完成计划96%,中塘示范镇市政配套子项目立项19个。二是针对“解决‘断头’路桥等城市发展‘堵点’力度不够”问题,实施32项路网联通工程,打通一批断头路、瓶颈路;持续推动海河通航标准调整工作,争取安阳道桥、于新道桥等4座跨海河桥梁尽早复工建设。三是针对“落实‘津八条’有盲区,根治违规涉企收费有死角”问题,认真落实惠企利企相关政策,迅速整改个别单位违规收取工程管理费问题,妥善解决外包餐饮服务费拖欠问题,重新启动新区储备林项目。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2018年以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9982个,企业好评得分98.5分。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88件问题线索,梳理为80件,已办结54件,正在办理23件,区纪委暂存1件,移送市公安局办理2件;给予党内警告、记大过政务处分和免职、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1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委

问题:“四个意识”不强,缺乏政治担当。

整改:一是针对“推动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不扎实,压力传导层层衰减”问题,再次学习《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准确理解专项治理的核心要义,重新制定印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组织机关处室、基层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二是针对“自查自纠不彻底,通报曝光力度不足、覆盖面不全”问题,再次开展局系统内的自查自纠,对原规划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专项自查。局党委专题听取自查工作情况汇报,结合2019年局党委工作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新组建4个党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局党委、基层党委、党支部三级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加大以案释纪力度,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对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举办廉政专题会。制定“两制度、一导则、七标准”,明确城乡规划管理权责边界。

问题:政治生态重塑缓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不力”问题,开展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廓清思想迷雾,深挖病灶根源,净化政治生态、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将净化政治生态、营造担当作为良好环境作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针对“遇难题腾挪闪避绕现象突出,担当作为氛围尚未形成”问题,局党委及分局党组召开党委(党组)会,对存在问题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就存在的思想保守、不敢担当作为问题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评。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优化简化规划许可流程工作措施等12项制度;率先在全市试行优化简化措施,将原有80项要件减少到29项;取消合并许可事项7项,减少公示、现场踏勘环节14个;单一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均减少为5个工作日,形成主动作为、创新竞进的良好态势。

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不到位,用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修编城市规划不适应时代发展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需要”问题,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对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落实“多规合一”,推动我市总体规划编制。二是针对“对破解各区高质量发展与土地财政之间的矛盾,缺乏有效规划引领手段”问题,建立健全数据平台,统筹各类发展空间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规划审批与监督的有效衔接,破解突出矛盾,引领各区实现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积极作为不力。

整改:一是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不够用心用力”问题,进一步转变管理模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规划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及时催办、督办停滞和进度缓慢的项目。为加强对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各类业务培训,参训人员1000余人次,不断优化我市营商投资环境。二是针对“执法刚性不强,对违建处理不力”问题,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构建职责清晰、权责统一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凸显执法规范与刚性并重,督促各职能部门规范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跟踪案件办理进度,建立工作台账,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0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打折扣。

整改:一是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专项治理氛围不浓”问题,集中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担当作为的重要要求,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调整领导小组,健全机构设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二是针对“警示教育留空白,虚报凑数不把关,追责问责不及时”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党委会专题剖析反思,各级党组织开展交流讨论70余次;建立问题查处台账审核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严查严处,给予3人党纪处分。

问题:政治生态修复缺乏力度。

整改:一是针对“没有结合建委实际打出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组合拳’,好人主义的土壤没有从根本上净化”问题,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举措和工作方案;完善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二是针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不敢动真碰硬”问题,加强财务管理,研究制定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办法,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针对“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对违规持股情况进行再清查,制定个人股清退落实方案,相关手续全部办结。

问题: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项目,缺乏先行先试积极性”问题,抓紧前期工作,与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京滨、京唐铁路(天津段)资本金保障措施,推动解决融资难题;推动京滨城际北辰至滨海段开工建设。二是针对“‘隐患即是事故’的底线思维不牢固,落实建筑质量、燃气、供热等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组织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对5个存在问题的项目通报批评。针对相关项目制定拆除督查方案,严格巡查,全程督查。

问题:谋划高质量发展缺招法。

整改:一是针对“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不主动,整体进度缓慢”问题,完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出台海绵城市道路设施考核办法等4项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研究制定绿建中心发展规划,制定绿色建筑奖励办法,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二是针对“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执法检查走过场”问题,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结余结转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配套费催缴力度,对长期无理由拖欠的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追缴。三是针对“对历史遗留问题,缺少破解难题的有效措施”问题,梳理分析未移交设施情况,协调推动建设单位和养管部门加快办理移交手续,截至目前完成设施移交130余项。

问题:服务百姓的宗旨意识不强。

整改:针对“便民服务窗口回应群众诉求质量不高,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提升12319城建热线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加大政民零距离办件力度,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

西青区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推动不够扎实。

整改:一是针对“宣传贯彻不够深入,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重大意义认识有差距”问题,加强对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编发学习资料3.5万册,开展宣传报道50余次、知识测试3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针对“组织推动不到位,‘中梗阻’问题突出”问题,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开展全覆盖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工作目标、主要措施落实情况,推动专项治理向基层延伸。三是针对“追责问责宽松软,区委在真正自我纠正上没有做到严紧硬”问题,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主动出击查找问题,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共享机制,积极汇聚治理合力。以党建述职考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抓手加强自查自纠。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巡视整改以来查处典型问题25起,问责50人。

问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一是针对“肃清区委原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恶劣影响走过场”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领导班子重新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组织处理,进一步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向善。二是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建立月报告制度,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经常的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强化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四个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三是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到位”问题,严肃解决违规用车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月报备制度和签批制度,大力压缩文件会议数量。

问题: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津门”未完全打开。

整改:一是针对“推动重点工作缺乏‘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监督整改不到位”问题,加大违法用地治理力度,已整改98宗692.55亩。扎实推进“拆违治乱保安全,美化环境促发展”三年行动,拆除违建454万平方米。深入治理“工业围城”,加大工业园区治理力度,治理工业园区、集聚区205万平方米。二是针对“落实‘津八条’有盲区,服务意识不强、产业扶持政策宣传不到位,营商环境不够优化”问题,深入落实“津八条”和“西青38条”,多次召开政策宣讲会、新闻发布会,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成南北两个市民中心,更好的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民生领域有短板。

整改:一是针对“教育医疗资源短缺,对养老机构建设统筹管理不力”问题,深入实施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三年内将新建幼儿园68所、小学16所、中学10所。启动建设西青医院二期和中医医院项目,新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49个。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的统筹管理,中北镇怡园长者中心已投入使用,2019年开工建设张家窝镇养老院等3家养老机构。二是针对“交通安全设施欠缺,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不力、审核监管不严”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解决交通安全设施欠缺等问题。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采取楼房还迁和平房改造“双轨并行”的方式实现村民康居全覆盖。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26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3件,正在办理13件;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静海区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治庸治懒“问责风暴”没有形成。

整改:一是针对“个别乡镇主要负责人专项治理不亲自挂帅,区级部门专项治理行动慢”问题,压实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对庸懒散浮拖、腾挪闪避绕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坚决严肃处理。二是针对“干部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追责问责力度不够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对自查自纠不实、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9月以来,就不作为不担当问题,问责各级干部224人次。

问题:净化政治生态不彻底,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一是针对“基层干部甘当‘木官’,领导干部不敢碰硬”问题,加强基层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村(社区)基层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二是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落实,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监督三项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结合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日常考察检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问题: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区级领导班子思想不够解放,承接和推动京津冀项目落地工作滞后”问题,深入实施《静海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8—2020年)分工方案〉的工作方案》,深化“静沧廊”合作。加大对京冀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和产业链企业项目的引进。二是针对“破解‘钢铁围城’力度不大,解决‘一钢独大’问题进展缓慢”问题,制定实施《关于解决“一钢独大”问题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天丰产能退出工作,编制《静海区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实施“一企一策”,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编制《静海区高质量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8—2035年)》,加快构建高质量产业发展规划体系。

问题:推进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不力。

整改:一是针对“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问题较突出,防渗措施缺失”问题,全力推进新能源环保发电项目建设。制定出台《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一级河道和区管河道巡查管护力度,严禁污水乱排、直排河道。二是针对“对土地监管重视不够,出现大量违法占地”问题,认真落实《天津市2018年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限期整改。加大日常巡查、防控,建立区、镇、村三级防控措施,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发生。制定实施《治理工作考核奖励及责任追究实施方案》,实行重奖重罚。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3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26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

宝坻区委

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组织领导缺乏力度。

整改:一是针对“区委落实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不实”问题,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制度,定期研究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成立22个检查考核组,由区级领导带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街镇、各部门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内容。二是针对“自查自纠形式大于内容,没有形成向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宣战的浓厚氛围”问题,实行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月报告制度,加大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整改期间问责处理党员干部59人,对担当精神不足的个别领导干部作出组织调整。

问题:对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一是针对“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不彻底”问题,将“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纳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班子以案为鉴再反思,深刻认识拜码头、搭天线、搞圈子对政治生态造成的危害;严把选人用人政治首关,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着力清除“圈子文化”滋生土壤。二是针对“政治文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系统学习,组织网络专题学习和“送理论下基层”等系列活动。

问题:狠抓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紧迫性不强。

整改:一是针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缺乏顶层设计”问题,与京冀有关市区密切沟通,牵头起草《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共同打造“京东黄金走廊”;务实推进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建设,举办安泰天龙总部、林德英利项目等签约入驻活动。二是针对“绿色发展理念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问题,全面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各领域巡查和管控工作,2018年年底,宝坻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严格执行“河长制”,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12月,区域水环境指标综合排名列全市第二位。

问题:谋划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够有力。

整改:一是针对“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不扎实”问题,组织各工作组、服务组对183家包联企业进行再走访、再宣传、再服务,收集解决企业问题485个、项目问题19个,30个职能部门、街镇和园区为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均实现“破零”。二是针对“对招进来的项目‘盯得不死’,许多项目难以落地”问题,充分发挥大项目前期指挥部作用,对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动态更新,全过程做好跟踪服务;实行区级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制度,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包到底”。

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担当意识不够强。

整改:一是针对“推动困难村脱困增收措施不力”问题,修订完善《关于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着眼用足用好帮扶资金,确立“区级统领、镇域统筹、镇村联动”的总体思路,策划水稻保鲜仓储、道路保洁专用车辆出租等扶贫项目。二是针对“民心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对未开工或未按进度施工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给予6人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处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

蓟州区委

问题:推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不到位。

整改:一是针对“重部署轻落实,未形成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问题,坚决落实区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对治理内容再学习,对工作方案再完善,推动专项治理往实里做、往深里抓。二是针对“靶向定位不准”问题,聚焦区委专项治理重点,加大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甄别力度,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精准度。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22件、147人次。

问题:党的政治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一是针对“部分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氛围不浓”问题,持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九进”活动,打造覆盖机关单位、城区农村的宣传阵地;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二是针对“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不到位”问题,深入落实《关于以黄兴国卢旺姚秀峰为镜为戒为鉴为训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通过干部培训轮训、对照检查反思、加强考核问责,进一步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三是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和环保督查意见整改不彻底”问题,对于市委巡视组移交区委办理的253件群众信访件,形成答复报告251件,转交区纪委初核2件;对19个招投标不规范的政府投资项目逐项落实整改方案,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乏韧劲。

整改:一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坚持从严从快查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开展明察暗访,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寸步不让纠“四风”、正作风。二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全部上缴国有资产收入,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备案监管,严防国有资产及收益流失。三是针对“对部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偏轻”问题,重新核查处理偏轻案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2018年以来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起底研判,并以此为戒为训,进一步严格执行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问题:贯彻落实“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有差距。

整改:一是针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性不强,解决项目用地进展缓慢,招商引资项目与土地规划脱节”问题,通过规划修编、购买耕地占补指标、盘活园区闲置土地等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给,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二是针对“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的监管不严不实,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拆除违规占用林地的6栋别墅,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开展第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项目“回头看”,打包帮扶滞留资金实施新的扶贫项目,并对巡视反馈问题所涉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同时,对巡视组移交的130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05件,转市纪委监委1件,正在初核21件,立案3件;给予11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