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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关注:天津对近万份处分执行情况“大起底” 全面排查确保执行到位

(原标题:天津对近万份处分执行情况“大起底” 全面排查确保执行到位)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张某某受到处分后,为什么没按规定调整工资?违规发放的工资为什么不及时追缴?”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派出的检查组在宁河区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时,当场指出发现的问题。原来,宁河区文化馆在职工张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未按照规定调整其工资,累计违规发放3万余元,直至检查组发现问题后才予以全额追回。这是天津市纪委监委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一个缩影。

“此次检查涵盖全市16个区纪委监委和44个派驻(派出)机构,共对9460名受处分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实现了全覆盖,以‘大起底’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天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程庆颐表示,要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规范处分执行,切实强化纪律刚性。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共发现先提拔再处分、先解聘再返聘、先撤职再升职、虽判刑仍领薪、处分决定不送达不宣布、工资职务调整不到位等方面问题共342个,涉及338名受处分人。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个别党组织和干部责任意识欠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程庆颐说,检查组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认识有偏差,主观上认为处分决定已经作出,案件查处就算完结,具体执行工作主要是其他部门的职责,有的甚至对执行结果不闻不问。

“个别单位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护犊子’,搞变相‘保护’,阳奉阴违,明知执行工作未到位,却向纪检监察机关虚假回复。还有的存在‘好人主义’,对处分决定执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动真碰硬,严重损害处分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红桥区纪委监委一名参加专项检查的同志告诉记者。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红桥区城投公司总经理范某某等向纪检监察机关虚假回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由于范某某还涉及其他问题,最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东丽区卫计委人事科科长崔某某违规确定受处分人考核档次及调整工资档次,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日前,天津市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审查调查的‘最后一环’,也是发挥惩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的重要手段,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就是对纪律的亵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守土尽责、忠诚担当,确保处分决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表示。(记者 李建彬 通讯员 田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