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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委高度重视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和市委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督促各单位加强纪律教育,严格干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河北区望海楼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刘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刘伟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张某某赠送的中华烟、五粮液白酒、螃蟹券等礼品,价值共计9800元,并利用职权为张某某违规申领低保金及临时救助金提供便利。2019年12月,刘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折价上交。

津南区教育局安全科原科长马长杰等人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7月,马长杰以参加校园安全培训为名,将某社会培训机构寄送的培训广告报区教育局签批后,带领局属7个基层单位有关人员抵达新疆,先后赴天山天池、吐鲁番等多个景区游览,行程长达9日。其间,马长杰等8人仅象征性参加了乌鲁木齐市某小学的讲座,且讲座内容与培训无关。返津后,上述8人公款报销了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2019年9月,马长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东丽区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胡春风私车公养问题。东丽区公务用车改革后,该中心保留公务用车1辆,配备公务加油卡2张。2016年11月,胡春风以用私家车办公为由,占有1张公务加油卡。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胡春风使用该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1.3万余元。2019年10月,胡春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上交。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薄连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薄连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中介人员张某某请托,在办理二手房相关业务时,为张某某提速办件提供便利。其间,薄连生先后4次接受张某某微信转账的好处费,共计4000元。此外,薄连生多次于年节期间,接受张某某赠送的总价值4000元的购物卡及现金。2019年11月,薄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文物公司原党总支书记、经理刘光欣等人违规发放并领取奖金问题。2018年,天津市文物公司未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外,违规将税务部门返还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全部作为奖金,先后分3次向刘光欣、副总经理信志刚、姜佰国等人员发放,共计11.8万余元。2019年9月,信志刚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19年11月,刘光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姜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明知故犯。上述问题中,有的借年节之机收受名贵特产等礼品,有的巧借名目公款旅游,有的违规发放并领取奖金,且违纪行为均发生或延续至党的十九大以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工作中出现“疲劳综合征”,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在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的同时,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要及时对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检视制度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及时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扣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节日期间查纠“四风”工作相关部署要求,通过教育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等方式持续发力、综合施策,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种种表现。要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力度,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漠视和损害群众利益,减负明减暗增等问题。要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定点督查等方式,打出监督检查“组合拳”,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节日期间做到“十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二是严禁利用公共资源或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贵重物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六是严禁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拖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