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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用一张“督办单”实现信访反馈闭环运行

近日,宁河区纪委监委建立“三重三严”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督办机制,用“一张督办单”封住信访举报闭环缺口。

重反馈,严督办。按照“谁承办、谁反馈”工作原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每月底开展一次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督办。要求承办部门在收到实名信访举报件之日起3个月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如未按期反馈的或经研判存在逾期风险的,由信访室填写《实名信访举报反馈督办单》,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发至承办部门进行督办,并形成督办台账。

重流程,严预判。承办部门须在收到信访室督办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进度或结果。反馈前,承办部门要认真做好反馈工作预判,对反馈过程可能引发不稳定状况的,及时联系协调信访室做好应急预案,保证反馈安全稳定。反馈后,承办部门须将反馈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信访室留存。

重检查,严追责。信访室及时跟进检查承办部门反馈工作落实情况,经信访室督办后仍无故不反馈,造成举报人群访、闹访、越级访等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已反馈举报人,但仍重复访、群访、闹访的,由承办部门向区纪委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集体研究处置。(宁河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