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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的,以及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走读式”谈话场所及设施运行管理保障工作;负责被调查人、谈话对象的生活保障、餐饮保障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留置”及谈话相关音视频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个。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248.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48.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8.8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248.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4.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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